普法强基补短板 明理种法保平安——太平派出所法制宣讲走进五小北校区

知风
创建于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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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3日早上,是炎炎夏日里的一个凉爽的清晨,昭阳区公安分局太平办事处派出所张新副所长及孔琼警官一行到五小北校区开展《校园安全知识》讲座,给北校区师生带来了法律知识大餐,给学生播下法律知识的种子,让学生感知法律是保护自己最有力的盾牌及反击校园欺凌最有力的武器。讲座由五小北校区副校长罗清灿老师主持。根据安排,法制讲座分为两个议程。

第一个议程由昭阳区第五小学北校区袁祥校长向阳区公安分局太平办事处派出所张新副所长颁法治副校长聘书。

    第二个议程由太平办事处派出所副所长张新同志做校园安全知识讲座。

    张新副所长结合北校区学生的特点,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深入浅出地为孩子们讲述了什么是违法与犯罪的概念及危害,《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讲述了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中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及其他情形的刑事责任能力,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等等典型案例解析进行以案说法,针对青少年学生中有部分学生性格急躁、自控能力较弱、法制观念淡薄的一些不良现象,用生动的案例、深刻的教训,警示学生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让个人后悔、家庭蒙羞、社会不安的糊涂事情,教育大家要充分认识打架斗殴的严重危害,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充分珍惜大好的学习时光,以真才实学回报家长和社会,还就学校、教师、学生就安全问题如何做,也做了详细指导,讲述了怎校反诈防诈,介绍了常见的诈骗手段,他们还向全校师生讲解了校园突发不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最后张新副所长还就防溺水知识进行了详细宣传。

    1、这些情况容易导致溺水

    ①不了解水性,对自己的体力和游泳能力缺乏正确估计,进入水中便可能导致溺水。

    ②即使是习水性的人,由于未做充分准备活动,下水后突然遭受冷水的刺激,或者游泳的时间过长,体内的二氧化碳丧失过多等原因也会在水下出现四肢痉挛、抽搐,导致失去自主能力而下沉。

    ③安全意识淡薄,在非开放的水域游泳,四肢可能会被水底的水草缠绕而导致下沉,或者陷入泥沙而失去控制能力。

    ④在水中互相嬉戏、打闹,发生意外后又惊慌失措,导致溺水。

    ⑤身体不好,患有心脏病、贫血、癫痫及其他慢性病的人,可能在游泳中因冷水的刺激而引起旧病复发,从而导致溺水。

    2、警惕这些溺水高风险地点

    不同年龄段儿童溺水发生的高危地点不同:

    ①4岁以下儿童的溺水高发地点主要为家中蓄水容器,如水缸、浴盆等等。

    ②5-9岁儿童溺水高发地点会涉及水渠、池塘和水库等。

③10岁以上儿童活动范围更大,主要为池塘、湖泊和江河等。

    3、关于防溺水认识误区要避开

    ✘游泳圈、充气的水上玩具可以很好地保护孩子?

    ——错!没有任何设备可以代替成人监护。

    ✘孩子溺水时,一定会拼命拍水或大喊,能被及时发现?

    ——错!很多溺水都是悄无声息发生的,而且发生得非常迅速。

    ✘会游泳就不会溺水?

    ——错!呛水、抽筋、过度疲劳等都可能导致会游泳的人溺水。

    4、溺水自救知识

    (1)、首先应保持镇静,千万不要手脚乱蹬拼命挣扎,可减少水草缠绕,节省体力。只要不胡乱挣扎,不要将手臂上举乱扑动,人体在水中就不会失去平衡,这样身体就不会下沉得很快。

    (2)、除呼救外,落水后立即屏住呼吸,踢掉双鞋,然后放松肢体,当你感觉开始上浮时,尽可能地保持仰位,使头部后仰,使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呼吸时尽量用嘴吸气、用鼻呼气,以防呛水。

    (3)、千万不要试图将整个头部伸出水面,这将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因为对于不会游泳的人来说将头伸出水面是不可能的,这种必然失败的做法将使落水者更加紧张和被动,从而使整个自救者功亏一篑。

    (4)、当救助者出现时,落水者只要理智还存在,绝不可惊惶失措去抓抱救助者的手、腿、腰等部位,一定要听从救助者的指挥,让他带着你游上岸。否则不仅自己不能获救,反而连累救助者的性命。

    (5)、会游泳者,如果发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可使痉挛松解,然后慢慢游向岸边。

    5、防溺水“六不”“一会”原则

“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一会”: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罗老师做了简要的总结,强调学校利用课间锻炼时间召开这样一个讲座,是十分必要和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张副所长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性侵、防诈骗等等案例,详细解说了防溺水的相关知识,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我们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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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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