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兰洋镇纪委以村务公开为抓手,完善公开阵地、规范公开流程、破解村务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难题,全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道防线”。
6月13日起,兰洋镇纪委采取“1+X”的方式,联合镇民政办、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组成检查组,深入全镇16个村、居、社区,重点对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农村重大事务公开、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清廉村居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查看。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村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过程中,镇分管领导刘炎燊副镇长做业务指导,镇民政办主任对村(居)务公开做解读,镇纪委书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刘炎燊副镇长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儋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工作有关规定通知》,把村(居)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乡村规范化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兰洋镇村(居)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抓好思想理论武装,以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村(居)务公开工作,规范村(居)务工作内容和程序,使公开形式多样化,强化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要成立多个检查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个人访谈、当面反馈等方式,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
镇民政办主任陈学番解读了村(居)务公开工作:1、要完善落实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目录,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2、要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更好地保证村(居)务工作的开展。一是公开制度。村委会和各村党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听取采纳群众意见后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开。二是监督制度。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居)民自治要求,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各村党员干部围绕村(居)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使村(居)务公开工作在实际中不断完善,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镇纪委书记林文娟就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各村限期整改。在深入加老、南罗、兰泉村进行检查工作时,发现了以下问题——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公开方式不多、客观条件不好。针对上述问题,各村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乡村干部对村(居)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好村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定期提出公开的重点内容和要求,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加强监办检查,推动清廉村居的建设。通过本次的村务公开检查,使各村村务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接下来,兰洋镇村务公开检查小组将全面部署推动各村村务公开工作,在创建清廉村居过程中强化“线上线下”结合的监督方式,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清廉村居的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接续推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