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心得体会

双鱼座
创建于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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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项工作是乡村振兴工作的一块重要内容,这要求我们通过完善监测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和脱贫地区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扎实基础。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落实教育帮扶、医疗帮扶、住房保障、饮水安全保障和兜底保障政策,保持总体帮扶政策稳定。二是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组织县直各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每月开展一排查,进行全覆盖、常态化监测预警,动态掌握风险隐患,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最大限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三是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保持脱贫户产业扶持力度不减,开展激励性扶贫项目,落实雨露计划补助、外出务工人员车船费补助等,强化就业帮扶,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

      总之,我们一定要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好《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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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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