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守国家安全秘密的法律意识,3月10日,我校请到了利通区第八小学朱颖华主任,为同学们讲解了国家安全教育知识讲座。
讲到国家安全,就是为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遮风挡雨的“大屋顶”。没有这个“大屋顶”,我们就像生活在露天,随时可能遭遇风吹雨打。同学们跟着朱老师一起从以下三个方面了解了一下什么是“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明确了国家安全包括以下16个领域:
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总体国家安全观”讲的也是同样的道理——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人民,是国家安全这辆“自行车”的骑车人,让他们平安、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最重要的目的。这一要求,和中国共产党一直强调的“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道理是一样的。
“总体国家安全观”也包含着这样的道理——统筹发展和安全。
什么是“发展”——就是车往前进。
什么是“安全”——就是车不要倒。
对国家安全最好、最大的保障,就是不断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维护国家安全,不光是解放军、人民警察的事儿,应当从每个人、从我们每一名同学做起——不乱拍军事设备的照片、不轻信乱传网上谣言、紧急情况下自觉配合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这些都是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安全。
撰稿:刘潇
初审:杨晓莉
审发:毛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