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慧幼儿园《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

早慧幼儿园
创建于2023-06-12
阅读 294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文件精神,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幼儿园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

01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

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恶势力组织

       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软暴力

      “软暴力”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境外黒社会组织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适用本法。

02

“有组织犯罪”亮点解读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01

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02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03

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04

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05

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06

保障涉案单位和个人权益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彰显了党和国家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希望通过本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师幼、家长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助力和谐社会夯实基础。

招生对象:面向社会常年招收适龄幼儿,不受户籍限制。

咨询电话️:5562660 18030066557

幼儿园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691号(源泉山庄小区内)

阅读 294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