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柳河镇严格按照《廊坊市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和《2023年廊坊市涉VOCs企业污染防控指导手册》文件的相关要求,我镇认真总结臭氧污染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强化部署,扎实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持续做好精准防控。结合我镇自身情况,将臭氧污染防控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解决,严格落实臭氧污染防控各项管控措施。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落实臭氧污染防控培训情况。
我镇已部署安排对企业精准帮扶,指导企业开展治理设施“三率”自查、无组织排放收集治理、VOCs治理工艺选择。我镇将继续采取环保所所长带领环保所工作人员日常进行不间断巡查,不定期对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活动,书记、镇长、主管正职领导不定期进行督导帮扶、抽查的形式进行企业检查。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防控、检查、整治工作,对其中涉VOCs企业加大检查力度,严防偷排、偷放,确保在臭氧防控期间,企业污染设施正常运行。
2、重点行业企业VOCs排放深度治理情况。
我镇按照已调研摸底掌握的涉VOCs企业情况为基础,加强生产企业监管,并通过每日排查涉VOCs排放企业涉VOCs工序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入企指导通知到位督促企业规范生产,达标排放,督促及时更换滤芯、光氧灯管,管道连接到位,避免废弃跑漏逸散。高温时段进行厂区洒水降温,减少VOCs的挥发。今日共检查涉VOCs企业8家,未发现问题。
3、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工作情况。
对本辖区内饭店、烧烤店等餐饮行业进行油烟治理设施的排查整治,要求全部加装烟气净化设备,强调油烟净化器、排烟管道一定要定期清理彻底,才能确保达标排放,并定期进行净化设备的清理,对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清理不到位的要进行督导教育,保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转和使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今日检查,未发现问题。
4、“散乱污”企业排查情况。 对本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动态监管。我镇各村街落实网格化监管,对辖区内各村街“散乱污”企业进行巡查,并对“散乱污”企业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清理取缔到位,不在出现回流反弹。今日未发现新增和反弹“散乱污”企业。
5、区域内湿扫洒水降温抑尘工作开展情况。
本辖区内无裸露地块;重点区域2公里范围内共有2条道路,共有3台洒水车;由我辖区安排水车每天早中晚对主要路段和监测点位周边的道路全部开展日常的湿扫洒水作业,抑制道路污染物形成和扩散,保证路面及空气湿度,有效抑制扬尘。
6、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镇辖区内共有道路施工工程1处,处于开工状态,全部责任到人,均已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管理要求。今日检查,未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