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份 长治路小学六年级薛毓梅老师执教了六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的《国家机构有哪些》的第一课时。本堂课通过交流调查报告、结合生活小组合作辨析的手段,促使学生更好地理解中国的国家机构设置,注重从学生的经验和社会现实出发,将法律规定生活化,引导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培养学生积极树立法治意识和国家观念。
课上学生认识讨论了如下内容:
1. 我国国家机关是如何产生的?
答:我国人口众多,不可能每个人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我国国家机关职权从何而来?
答:不同的国家机关名称不同,职权也不同。它们就像我们身体的器官,在承载着自己独特功能的同时,彼此之间又有着严密的组织性和协调性。宪法是规定国家机关职权的根本法律依据。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委员会,简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4、什么是“一府一委两院”?
答:“一府一委两院”,其中“一府”指人民政府,“一委”指监察委员会,“两院”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