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3〕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翔安区实际,现就做好莲河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翔安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翔安区户籍,符合招生报名条件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翔安区户籍适龄儿童(含“两一致”、拆迁户、集体户、寄挂户,下同),符合政策规定的香港、澳门、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报名时间如下:
1.报名登记。
2023年6月16日至25日。家长电脑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xmedu.cn)或微信关注“厦门i教育”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2.现场补报名
2023年7月9日。因网上登记时尚未落户、无上网条件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的,因网上登记时尚未落户、无上网条件等原因无法网上登记的,可携带户口本等材料到片区学校登记报名(网上登记审核通过的对象必须再到莲河小学现场确认)。现场补报名时应提供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登记的,视为放弃在翔安区就读学位。逾期需要回原籍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一、莲河小学片区就读的“两一致”适龄儿童
1.招生对象界定
(1)莲河小学片区内指莲河社区户籍,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1日至8月31日期间取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产权证明等至翔安区教育局(翔安区投资大厦1楼106室,电话:7889786)登记,届时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入学办法
片区内“两一致”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小学招生片区由翔安区教育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3.现场注册时间
2023年7月9日上午8:30注册时上交材料:
(1)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复印要求如下图例: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接种医院打印接种证明)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申请跨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造成就学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统一于2023年7月9日到莲河小学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没有参与6月10日至25日片区登记的,不得申请跨片区就读。
2、因购房未落户、父母工作调动等实际原因造成的户口与实际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凭户口本、产权证、单位证明资料等到莲河小学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3、申请跨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填写《翔安区小学跨片区申请表》,由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连同有关资料于2023年7月13日前报区教育局,逾期不再受理。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翔安区莲河小学。
咨询电话:
0592-7089365 陈老师
18250788515 陈老师
厦门市翔安区莲河小学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