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文物保护中心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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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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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转发关于《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的通知》(办政【2023】221号)、《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的通知》,紧紧围绕“文物保护利用与文化自信自强”这一主题。6月10日文保中心组织人员,在鄢陵县廉政文化广场,采取设置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彩页、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活动现场向群众讲解文物保护知识,开放部分文保单位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文化遗产日2006年起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源自文化遗产日,是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

      本次活动以“文物保护利用与文化自信自强”为主题,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保护第一  加强管理  挖掘价值  有效利用  让文物活起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共建美好精神家园"“讲好中国文物故事  展现中华文明风采”等为宣传口号,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页,展出国保单位尹宙碑、乾明寺塔、兴国寺塔、鄢国故城、刘庄遗址、许由寨遗址的介绍及图片,展现了我县文物事业发展的不平凡成就,展示了文物工作者的昂扬风采。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县民众的文化自信,增强了民众的法律法规的保护意识,激发了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特别是文化遗产方面的保护意识,积极营造了全民保护文物珍爱文物的良好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满意的宣传效果,进一步扩大了全县人们对《文物保护法》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了解,对广大人民群众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扩展新的事业、开拓新途径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给广大民众更多的文物事业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受益权,让民众更进一步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环境,推动广大民众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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