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有很大危害,从每个孩子、每个家庭的长远利益出发,迫切需要我们每个人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防止、杜绝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2023年6月8日,我校根据连山区教育局文件精神,邀请连山区人民法院塔山法庭庭长兼我校法治副校长苏晴到我校进行法治宣讲活动,活动由高晓光主任主持,首先由塔山八一希望学校校长许化志为我校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书。
由法院法官助理高依曼为师生做法治教育讲座
这次活动主题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校园欺凌的含义
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
三、校园欺凌的类型
四、校园欺凌的危害
五、相关法律规范
六、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七、校园欺凌典型案例
八、预防、应对校园欺凌的举措
校园欺凌:
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者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当中,受到老师、学生或者校外人士通过语言、肢体、网络、器械等,对师生的生理、心理、财产及人格权利造成损害的行为。
1.肢体欺凌:又称身体欺凌,包括刻意推搡、拳打脚踢、扇耳光以及拖、拽、碰、撞等肢体暴力行为。
2.言语欺凌:一般表现为起绰号、威胁、戏弄、辱骂、奚落、嘲笑、造谣等。
3.关系欺凌:指通过拉帮结派,拉拢与自己一样的一类人,对受害者加以人际冷落、排挤和讽刺、嘲笑等对其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
4.网络欺凌:常见的形式为通过网络进行恐吓、谩骂、“人肉搜索”、散布谣言、发送木马等。
5.财物欺凌:包括破坏财物、敲诈金钱或者财物、对他人物品进行攻击、伤害等。
6.性欺凌:指以性或者身体的特殊部位为取笑、嘲弄对象、或拍摄、散播、描写令被欺凌者不舒服的与性相关的照片、影像或者文字的行为。
法官助理高依曼从施害者、被施害者、旁观者、家庭、学校和社会等不同层面剖析校园欺凌造成的危害。
针对校园欺凌,法官助理高依曼通过不同案例对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在不同情况下所应承担的责任。
通过实际案例,同学们对于校园暴力、欺凌有了直观的感知,也知道校园欺凌有可能就在我们身边,激发其自我保护的意识。
此环节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与学生互动学习,让学生有切身的感受,指导学生主动掌握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提高防欺凌能力,学会保护自己,在遇到校园欺凌时勇敢说“不”。
本次活动的开展,让孩子们懂得同伴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道理,促进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今后,我校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平安、和谐校园的建设。
让我们携起手来,远离校园暴力,拒绝校园欺凌,为建设文明和谐校园而一起努力!
审核:许化志
编辑:常利
图片: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