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星溪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

星小
创建于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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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星溪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政和县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并发布《2023年政和县招生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星溪小学实际情况,现将政和县星溪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计划招生

5个班,每班46人,共230人

           二、招生对象

1、 星溪小学片区:年满六周岁的学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2、 片区内(户籍生、房产生)招生学位有空余时招收随迁人员适龄子女.

3、 片区的划定

        三、星溪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片区

1.北大街58号以西,熊山弄(天堂弄)1—24号、26—29号以西;

2.胜利街上坑弄(4号—17号、19号、21号—22号、25号—26号、28号—30号及32号以上)以西;

3.前街81号以西;

4.渡头洋片区;

5.西门加油站以西,二级路(含户口本上住址在此范围内的城关派出所户籍学龄儿童);

6.星溪林场、暗桥村、梅坡村。

       四、招生办法

(1)学校按以下顺序批次招生,若某批次招生对象不满,有空余学位时,再依次放宽到下一批次,当到某个批次符合条件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进行公开抽签招满为止(双胞胎按一人一签,如果要捆绑成一个签需在报名时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

第一批:具有本片区户籍且满1年的学生(即落户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

第二批:具有本片区户籍但不满1年的学生(即落户时间在2022年9月1日之后);以及父母一方(包括祖父、祖母和外祖父、外祖母)有本片区户籍的学生;以及符合招生照顾政策对象的子女。

第三批:具有本片区房产证且满1年的对象子女(即办证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仅限父母房产);

第四批:具有本片区房产证但不满1年的对象子女(即办证时间在2022年9月1日之后,仅限父母房产);

第五批:购房手续齐全(县不动产权局有备案),但房产证尚未取得的对象子女(仅限父母房产)。

第六批:招收在本区域居住,无本片区户籍、无本片区房产的随迁子女。

政策照顾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必须在招生开始前提供照顾政策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报教育局审验后,参与抽签或安排相应学校就读(符合政策照顾对象必须在各批次招生报名时间之前向教育局中、初教股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生程序

  招生程序根据《南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南平市“入学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教基〔2021〕39号)精神,招生报名通过“入学一件事”网上系统进行,家长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南平e政务”,家长实名认证登录“南平e政务”平台——区(县)——选择学段——选择批次——选择学校——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户籍生提供户口本中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房产生提供房产证或房产信息证明、户口本中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提交。

学校按批次进行资格初审(对部分审查未通过且有疑议的学生进行现场确认)——公示资格审核结果——公布空余学位。(注:待学校空余学位公布后,随迁子女选择学校进行线下登记,登记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采取线下方式抽签录取。)

  六、招生时间


1、片区内招生:

招生方案公布时间:6月5日—6月18日。

网上登记时间:6月19日—6月25日。

学校审核时间:6月26日—30日(对部分审核未通过且有疑议的学生进行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公示时间:7月1日。

2、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招收随迁子女:

学校公布空余学位时间:7月3日。

家长选择学校报名时间:7月5日—7日。

学校抽签时间:7月8日。

       七、注意事项

1、请家长根据各批次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按时报名.

2、随迁子女线下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及复印件和居住证.

3、监护人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随迁子女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若选择多所学校报名视为放弃参与抽签入学的机会.

  附: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必须在招生开始前提供照顾政策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报教育局审验后,参与抽签或安排相应学校就读(符合政策照顾对象必须在各批次招生报名时间之前向教育局中、初教股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一)军人子女。根据《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1.本县区域内烈士子女按照其意愿安排学校就读;2.本县区域内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应当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小学或中学就读;3.驻边防、海岛、高山等艰苦地区的部队,舰(船)艇部队服役的或者立二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其子女需到本县就读的,给予优先安排学校就读;4.现役军人(含消防救援队干部和消防员,武装部军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其子女随迁转学的,及时办理手续。提供有关证件及县人武部证明材料等予以办理。

(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四级以上)公安民警子女。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幼儿园、小学或中学就读。提供有关证件及县公安局有关证明材料予以办理。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公办小学或初中就读。提供有关证件及县人社局或县台办有关证明材料予以办理。

(四)孤儿、省市县级以上表彰认定见义勇为人员直系子女、孙子、孙女。安排到城区有学位公办小学或初中就读。提供有关证件和县民政局等有关单位证明材料予以办理。

(五)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因工作调动,其子女不能在户籍地就读且非我县片区生,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小学就读。提供工作调令、单位编制卡及有关户籍证明材料。

        凡符合以上(三)、(四)、(五)点政策照顾对象的子女,学前教育(幼儿园)阶段按照“具有城关派出所户籍一年以上的幼儿”同等条件执行。

(六)重点企业经营者子女

1.县内企业经营者、高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享受教育政策优惠待遇。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年纳税25万元(含)至50万元的企业,给予其法人子女安排城区学校入学;对年纳税5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企业,另增加企业副总1人子女到城区学校入学;对年纳税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再增加企业高管1人子女到城区学校入学,其他高管子女享受县招委会制定的招生优惠政策。重点企业经营的法人、企业副总、企业高管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入库税款含免抵调税)、最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最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证明。

2.根据政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第4次)、中国农批·中国(政和)白茶城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白茶城相关学生享受教育政策优惠待遇为:小学划入星溪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片区。凭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下列方式入学:执有白茶城二期房产的人员子女,提供房产证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信息证明、户口本在指定学校报名;入驻企业法人子女持企业营业执照、店铺租赁及租金缴交证明、户口本在指定片区内入学;中国白茶城运营公司(政和茶业有限公司)正式工作人员子女,持相关证明由招委会确认后予以录取。

3.电商园入驻企业及其它招商引资政策对象子女入学根据中共政和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5〕16号)文件执行。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后台交易数据资料、电商办证明等材料。

4.上述三点招生照顾政策,属于小学阶段的对象安排至除实验小学外的相应学校。

                                           政和县星溪小学

                                                2023年6月8日

编辑:钟建玲

初审:欧咸灼

终审:魏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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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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