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姜颖带队至高陵调研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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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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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上午,市资源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姜颖带队,市局利用处、村镇处、确权登记局等负责同志陪同,至高陵区调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调研座谈会上,资源规划高陵分局局长董炜汇报了高陵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情况和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局利用处、村镇处、确权登记局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从业务和政策方面对我区相关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问题给予政策解读,并提出意见建议。

就深入推进工作开展,姜颖副局长提出工作要求:针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分局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保障利益平衡,可持续发展,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二是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操作,确保程序合理合规合法,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切实维护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总结经验。突出区域特色,积极创造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及时反馈试点中的问题,对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促进试点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针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分局一是要健全台账。认真全面排查存在问题,清单再细化、再梳理,形成处置台账;二是要积极对接市局相关处室,有效解决项目在规划、违法用地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成熟项目供应审批工作。三是要强化配合协调落实工作,提高处置工作效率。及时梳理项目在供应环节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四是围绕剩余处置任务,再梳理、再发力,梳理其他成熟项目,及时置换任务清单中不能按期完成处置的项目,确保处置任务面积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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