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胜利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云卷云舒
创建于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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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范围

  胜利小学为前进社区,包括原新村乡和原高台乡范围。

二、报名时间

  6月12日—21日

三、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县常住户口或在我县居住且符合在我县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小学提出延缓入学申请,由学校报县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按照程序报批。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四、招生条件

  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进行录取。首先,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一致(住宅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其次,结合实际情况,如学区学校招生计划人数不满时,优先录取与其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并在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最后,如学区学校招生计划人数仍然不满时,剩余学位录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宅产权在学区范围(提供住宅产权证或网签)内的适龄儿童。符合住宅产权条件的报名人数如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剩余人数,采用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小学就读。

         户籍在县域外的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等材料。

五、时间安排

  ①统一网上报名(6月12日—21日)。由各小学采集信息,严格核验后上报县教育局备案。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②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5日)。由各小学、县教育局对各小学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备案。

        ③确认录取结果(7月20日—7月24日)。完成各小学招生录取确认工作,发放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在规定时段内未报名或未提供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对应学区学校的报名入学资格,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报名步骤

  1. 家长登陆【哈尔滨市教育局服务号】

2. 点击【招生报名】——查看【招生政策】、【操作指南】等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

请家长认真阅读招生平台上的《报名须知》,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及相应图片。

3.点击【招生报名】——【申请报名】——微信授权,进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填报。

温馨提示

报名顺序不影响报名结果,建议家长错峰报名;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请家长不要更换报名手机号码,避免错过信息通知和影响报名进程。

七、材料准备和注意事项

小学入学报名应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住宅产权证(外市县无住宅产权证,须提交学生及家长的居住证)。如适龄儿童与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同册,住宅产权证为父母的另一方,同时上传父母结婚证。

随迁子女应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学生及家长的居住证、家长务工证明。

八、材料认证

1.有效户口认证。有效户口指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于2023年6月5日(含6月5日)前迁入本学区的。

上述规定日期之后迁移户口,按迁移前地址登记;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含单户,即适龄儿童单独一个户口本),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为依据。

2.有效房产认证。新生入学提交所申报辖区内房产有效证明材料,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申报辖区内有效证明材料登记入学。

3.户籍在县域外的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等材料。

咨询方式

1. 咨询电话:13796126333

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00-16:00

延寿县胜利小学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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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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