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路支行带您走进“9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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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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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1、对银行保险机构产品设计、信息披露、营销宣传、销售行为、公平定价等作出规定;

2、明确提出应当准确评定产品风险等级,充分披露产品关键信息,新设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服务价格应当提前公示;

3、不得强制捆绑搭售,不得对同等交易条件的消费者实行不公平定价等。

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和依法求偿权

1、银行保险机构要审慎经营,严格区分自身资产与消费者资产;

2、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和验证,不得为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3、资管业务要强化受托管理责任,不得组织、诱导多个消费者采取归集资金方式满足购买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条件;

4、保险业务要审慎核保、及时理赔,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保护消费者受教育权和受尊重权

对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和风俗习惯、满足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金融服务需求、规范营销和催收行为等作出规定,优化服多品质,提升服务质量。

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1、对银行保险机构收集、使用、传输消费者个人信息,外部合作、系统和人员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2、要求在消费者授权同意基础上开展各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3、开展外部合作应当在合作协议中约定数据保护责任、保密义务等事项,并严格控制合作方行为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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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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