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体现了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假人民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为什么要整治拒收人民币行为
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整治拒收现金公告,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
一是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体现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公众对现金支付方式高度信任,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
二是有利于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目前已经形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应该和谐发展。
三是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则是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我们要维护全体消费者特别是那些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群体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为进一步推进反假货币以及整治拒收人民币行为工作有序开展,完善反假货币制度框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人民币信誉,青岛莱西元泰银行烟台路支行积极响应反假宣传活动。
支行在厅堂摆放反假币知识手册和折页,大堂经理利用客户办理业务间隙,针对人民币票面防伪特征、识别方法、假币犯罪的主要特征、惯用手段、防范措施进行了全方面的讲解和宣传。
支行人员前往附近社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积极发放反假币知识手册和折页,讲解和宣传反假货币有关知识,全力促使每个公民反假货币并爱护人民币,形成安全、良好的用币环境。
通过此次反假币宣传活动,不仅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反假币的意识和识别假币的技能,同时也增进了与客户之间的联系,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反假货币的重要性的认识。在今后工作中,支行还会在日常工作采取更灵活多样的反假宣传方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真正使假币无处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