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秸秆,人人有责----小庄镇学区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小庄学区
创建于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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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小庄镇学区的家长朋友,您们好!

      首先对正在忙着“三夏”麦收的你们说一声辛苦了!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但是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有焚烧秸秆的现象,屡禁不止,造成环境污染、交通受阻、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秸秆焚烧的危害性非常重大:一是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大量毒有害气体,会刺激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容易导致支气管炎,特别是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身体也会受到危害。二是秸秆焚烧产生的烟雾还会导致能见度下降,影响人们的视线,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三是由于麦收季节天气干燥,秸秆焚烧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很难控制,一场大火起来,一年甚至是数年的辛苦都会白费,还会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四是秸秆燃烧时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吸收,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板,降低了地力,影响农作物的生长,会大大影响土地的收成。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还是违法行为。近年来国家、省、市、县先后出台文件明确规定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可依法进行处罚。近期,小庄镇党委政府专门召开了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号召全镇“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出现一个黑斑”,大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希望家长朋友们积极响应镇党委政府的号召,充分认识到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自觉遵守麦收期间的各项禁烧规定,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我们共同携手,认真做好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环境,减少大气污染,让乡村处处蓝天、白云、绿草、红花,共同营造一个环境靓丽的家园,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焚烧秸秆的危害

一、污染空气

      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相当于日均浓度的五级水平。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不仅对空气有严重的污染,更损害了人的身体健康,引发一系列心血管等疾病。

二、引发火灾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一旦引发大火,后果将不堪设想,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破坏土壤

     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秸秆禁烧法律法规


     1、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等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2、 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 、对于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故意焚烧地里的秸秆、垃圾,不慎引起火灾,引起火势蔓延,给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险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给予行政处罚。

     5、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过失造成前者情形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庄镇学区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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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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