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交通安全牵动着每位家长和老师的心,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和未来。只有学生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能绽放出无限的精彩与成功。学生的交通安全需要大家来共同守护,为此我们向每位学生和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学生文明交通应做到
1.学生应当从小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2. 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过马路应走斑马线,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追逐。
3.学生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未满18周岁和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
4.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5.学生应当自觉拒绝乘坐三轮“拐的”等非法出租车、无牌无证车辆。
6.学生应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劝阻家长不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员载客、骑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家长文明交通应做到
1.家长接送学生不得无证驾车、酒后驾车、或者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老年人使用四轮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须办理小车驾驶证、三轮老年代步车须办理摩托车驾驶证。
2.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上牌、按时年检、购买强制保险,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家长接送学生不得超员,不得使用货三轮接送学生、不得租用三轮“拐的”接送学生,驾驶两轮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后座限坐1人。
4.家长使用两轮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不得安装晴雨伞,驾、乘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5.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应当停放有序,小车应单排靠边停放在交警部门划定的临时停车泊位内,两轮、三轮摩托车应停放在城管部门划定的两轮车停车泊位内。不得双排并排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让我们一起践行文明交通规范,做到“知危险、会避险”文明、安全出行,共同守护学生交通安全。
芦溪镇山下学校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