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贺信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挥美育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引领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中国儿童中心将举办第二十八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
本届比赛以“我的梦想”为主题,鼓励少年儿童用绘画、书法、摄影、造型艺术、设计艺术等多种表现形式,自由表达自己的童年梦想,展示少年儿童对建设美丽家乡、创造幸福生活、共筑人类美好未来的憧憬;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从小树立远大理想,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实现个人梦融入国家梦、民族梦之中;倡导将美育教育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全面提升少年儿童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分享美等综合素质。
一、比赛主题
我的梦想
二、主办单位
中国儿童中心
三、承办单位
《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有限公司
四、学术支持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陶瓷艺术研究院中国艺术节基金会
五、媒体支持《学与玩》
杂志《中国校外教育》杂志
《中华家教》杂志
六、参赛对象
全国中小学生,组别包括:小学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
七、比赛形式
参赛作品类型包括:绘画、书法、摄影、数字美术、陶艺。
八、比赛流程
1. 第一阶段:2023年11-12月组织发动比赛
2. 第二阶段:2024年1-5月全国作品征*
3. 第三阶段:2024年6月参赛作品专家评选,陆续发放获奖证书
4. 第四阶段:2024年7-12月举办颁奖仪式
九、作品要求
(一)内容
本届比赛以“我的梦想”为主题,鼓励少年儿童用绘画、书法、摄影、造型艺术、设计艺术等多种表现形式,自由表达自己的童年梦想,展示少年儿童对建设美丽家乡、创造幸福生活、共筑人类美好未来的憧憬;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从小树立远大理想,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实现个人梦融入国家梦、民族梦之中;倡导将美育教育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全面提升少年儿童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分享美等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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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格
(1)纸质绘画作品原件不超过 40×60 厘米,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2)书法作品原件不超过四尺对开。
(3)摄影作品须附带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文字介绍,另自备五寸(12.7×8.9 厘米)以上扩印片。
(4)数字美术作品须同时提交所使用的电脑软件生成的设计源文件。
(5)陶艺作品须于比赛管理平台提交不同角度的参赛作品照片至少3张,同时提交作品原件至组委会。
(三)版权
1. 作品应符合赛事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2. 参赛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宣传、出版、制作衍生品等),不另付稿酬,不退回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
3. 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为本人创作,出现下列情况,比赛组委会将在比赛官网、公众号进行公告,取消其参赛资格:
(1)辅导老师或家长直接参与作品创作;(2)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的作品参赛;
(3)重复使用往届参赛作品参赛(比赛组委会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往届参赛作品进行识别排查)。
4. 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提交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的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作品或参赛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十、作品评选
1. 评选原则
作品评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作品符合比赛主题,有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鼓励少年儿童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悟;鼓励有创意的表现形式。
2. 评选形式
比赛组委会将邀请并选聘相关领域专业人士成立全国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在比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根据评审规则开展参赛作品评审及指导工作。
十一、奖励办法
1. 学生奖项设置
分类设置:绘画、书法、摄影、数字美术、陶艺。
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向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2. 组织单位及教师奖项设置 比赛组委会特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向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获奖证书;特设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向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
备注:所有一等奖作品原件须按要求邮寄至全国比赛组委会,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教师获奖证书按最高奖项发放,不重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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