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市交安委副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汪红波带领支队秩序科、事故科负责同志,深入千阳、陇县实地检查督导部、省督办的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工作。
汪红波实地查看了344国道闫家湾村、212省道红山中学、城关镇北坡香山寺路口等部省督办道路安全隐患点段的治理情况,详细了解相关部门对隐患治理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对整改存在的交通标志标牌不完善、减速带设置不合理以及暴露出的一些新的风险等问题,现场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提出优化治理意见。并与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就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交流。
就进一步做好道路隐患整治工作,汪红波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事故防范由“事后整改”向“事前防治”转变,强化防范措施,狠抓末端落实。二要强化道路隐患治理,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在道路交通隐患治理工作上再加力,确保部、省、市级督办隐患点段按期完成整治。三要加强交通秩序管控,持续深化严管严查七项“三个一律”硬措施落实,严查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违法载人、酒醉驾等重点违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教育,切实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