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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学前康复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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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批准同意,结合我校实际,2023年暑假后开设学前康复班,为适龄的特殊幼儿提供教育及康复训练。

招生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的6-7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智力障碍、脑瘫、孤独症、唐氏综合症的适龄幼儿,要求无传染病及癫痫等其他不适合在校就读的严重疾病、无严重自伤或攻击行为,具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

报名登记

  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可到学校警卫室进行报名登记,报名学生由迁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现场评估,对学生生活自理能力、运动能力、语言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认知能力、技能操作等进行综合评估。现场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家长,家长签字确认,并根据评估情况提出初步安置建议。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所需材料

       1.户口簿、房产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残疾证、预防接种证、结核病筛查证明、近期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病史检查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

   1.按照教育局政策,特教学校学生入学需经迁安市残疾儿童鉴定委员会评估,评估合格的安排试读,经试读不能适应学校生活学习的转为送教,经评估不合格的纳入送教。 

    2.家长不得隐瞒学生的疾病史(攻击行为、自虐行为、心脏病、癫痫病、哮喘病、多动症、精神分裂症、传染病等),如有隐瞒,一切后果与相关责任由家长自负。

    3.严重多动症(严重注意力缺陷障碍)、精神分裂症、传染病、严重脑瘫、心脏病、癫痫病、哮喘病或医生认为不适宜入学的其它疾病的学生,暂时不予接收,可纳入送教上门,待病情好转后持医院证明才考虑入学。

    4.在申请学位和学生入读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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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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