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6日,来自四川的群众莫某与其家人来到南院门司法所,咨询关于其在工地上班期间摔倒右手骨折受伤一事,南院门司法所热情接待并为其依法解答。
司法所的值班律师详细的了解莫某的情况:2023年4月莫某经人介绍在山东省济南市的陕西****工程有限公司工地打零工拌水泥,工作了十来天的,没有发过工资,没有购买社保。2023年4月19日上班期间,因工地安全设施不到位,莫某在工地踩到悬空洞摔倒致右手骨折,受伤后公司仅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就拒绝支付任何赔偿费用。莫某家住四川,其在四川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告知无法受理。现不知如何维权,没有医疗费,也无法继续工作,十分着急。
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后,给与莫某法律意见:
一、本案侵权行为发生地和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受伤发生在山东省济南市,被告陕西****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山东省济南市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两法院均有管辖权,但是被告在碑林区,在碑林区人民法院起诉,更方便法院传唤被告以及后续执行。
二、本案伤者可以向工伤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然后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标准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案因伤者的工作内容、时间、性质,符合劳务关系情况,工伤认定存在风险,如公司对于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仲裁需要等待行政诉讼结果才能继续审理,时间漫长。
三、本案系人生损害纠纷,伤者也可直接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按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被告工伤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起诉后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营养期限、误工期限、后续治疗费,相关赔偿标准根据鉴定结果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