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金融知识课堂】提高警惕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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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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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已发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起亚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新手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

1.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私募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2.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是内容或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虚拟”产品,如“虚拟货币”、“电子黄金”等投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4. 利用老年旅游项目、养老服务等噱头,办理养老机构,诱骗老年人投资,进行非法融资行为。

以案说险

2017年,江西某某公司为了解决资金困难及兑付前期集资项目本息压力,负责人周某、卢某决定开展老年旅游服务项目,开展对外集资项目。该公司采取到市区人流集中地点发放宣传单、集中讲课、组织参观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集资模式为:公司与会员签订《合同书》,和会员约定其缴纳预定老年旅游宾馆费用,约定时间为一年、二年等,其集资模式回报为:预存1-3万,年收益9%;预存3-5万,年收益12%;预存5-10万,年收益13%;预存10-20万,年收益14%;预存20万以上,年收益15%。存款人可以领取利息,也可以到江西某某公司指定的温汤镇某假日酒店等地消费。

在集资完成后,周某、卢某将集资款作为团队的提成款进行层层发放,未兑付承诺的老年旅游服务。

案例剖析

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不法分子为了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通常会虚构投资项目、承诺高额返利、签订各种协议等手段骗取投资者信任。该案件中,周某、卢某以远超同期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收益回报,虚构老年旅游服务集资项目,诱骗老年人投资,不仅会导致老年人财产受损,也严重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律的规定。

防范非法集资“三要三不要”

1. 要理性不要贪心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往往代表着高风险,投资要理性,不要贪“高利”。

2. 要稳健不要冒险

合理评估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3. 要谨慎不要盲目

进行金融活动时,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投资时需要需要提高警惕意识,进行多方核实以免误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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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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