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坝三嘉村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石坝三嘉村小学
创建于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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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日旺

      副组长:周运连

        成  员:林玉媚、张飘霞、凌钦诚、陈双、黄春娇、朱年通及各班主任。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玉媚

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招生班数及人数

  一年级4个班180人

招生对象

(一)适龄儿童指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年龄计算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二)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村辖区内适龄户籍儿童;                                 

2.户口在惠州市其它县、 区(经济开发区) 的适龄儿童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本村辖区居住,有稳定职业,有住所或居所,申请入学时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险种中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非惠州户籍(市外、省外)的适龄儿童,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本村辖区工作、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居所,申请入学时持有博罗县的有效居住证,且已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险种中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 号,附件4)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

(四)从 2023 年起,在博罗县申请入读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办理我县的居住证及在我县缴交社保。

招生原则

(一)分级管理的原则

    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的招生工作。

(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及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区域,以适龄儿童户口( 2023 年 7 月 8 日前入户)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址为依据,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上以本村为区域就近入学,不得跨县( 区) 招生。户口不在本县辖区,属于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严格按《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指引》(附件 1)实行。

(三)按计划招生的原则

    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擅自扩大班额。确需超计划招生、超班额招生的,应先报中心小学办公室,由中心小学再上报县,取得县教育局批准,否则,所招学生不能取得学籍,并追究违法责任。

报名办法

(一)报名注册时间

(二) 网上报名方法

    1.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6月6-11日)通过 “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因延缓入学、休学及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网上办理的,应于 7 月 8-9 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学校办理。

    2.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指引》实行,在规定报名时间内(7月1日-6日)通过“惠上学(积分入学系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8 月 12-13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学校办理。

(三)相关说明

    1.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户籍适龄儿童:①本村辖区户籍儿童,户口薄的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适龄儿童;②居(租)住在本村辖区县内户籍适龄儿童在有学位剩余条件下可自主选择;③居(租)住在本村辖区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学按相关程序办理。

    2.办理公办学校入学注册登记手续须向入读学校出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工作要求

   1、严格按学区、计划招生。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本方案及《博罗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

     3、严格招生程序。要按本方案规定的招生原则、程序、时间、纪律要求和工作安排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把审核关,严防弄虚作假,严格招生程序。

     4、要在本学校招生区域内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使招生工作家喻户晓,并做好学生家长的咨询、解释工作。

     5、把握《方案》的各个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

     6、招生期间,学校开设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咨询电话:07526160535

            邓校长:   13018426123

            林老师:   18129587150

监督投诉电话:07526160233

招生咨询电话

                0752-6160535  

邓校长(13018426123)

林老师(18129587150)

网上报名小程序
附件一

附件1:

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指南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号)、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号)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特制订本指引。

一、基本原则

(一)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居住地所属镇街的学区学校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各镇街、各学校根据省、市、县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严格核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不得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依据申请入读学校的招生计划数,结合所报志愿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适用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或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惠州市户籍儿童(含县内户籍)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申请入学时须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

(二)非惠州市户籍儿童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申请入学时应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和购买博罗县社会保险。

三、实施办法

    全县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凡符合积分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3所居住地所在镇街的公办学校,根据所报志愿顺序,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3个志愿都未能录取,将调剂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特别说明:

(一)所申请的3所学校必须是居住地所属的同一镇街。

(二)第一志愿须为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

(三)“居住地”的确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2.“申请人”持有居住地址在博罗县的广东省居住证。

3.“申请人”在博罗县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

4.“申请人”名下的合法有效租房合同(须于5月31日前在住建部门备案),在县城租住的适龄儿童申请县城学校积分入学,“申请人”须购买县城区域内社保,各镇(街道)中心区域学校可参照执行。

四、申请流程

(一)线上报名及学校初审:7月1日至6日,“申请人”通过“惠上学”(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网上报名,进入“2023年博罗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积分申请,各学校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独立的特征码,申请人可凭该码查询积分分数及录取结果。

(二)公布积分入学学位:7月10日-11日,根据户籍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公布参与积分入学学校及积分入学学位分布计划数,罗阳街道由县教育局统筹公布,各镇街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申请人应及时关注通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初步决定拟填报学校(志愿)。

(三)核实积分资格。7月12日-13日,申请人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须提供材料见《2023年博罗县申请积分入读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特别说明:

1.申请人如不能网上申办的,请于7月12日-13日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即第一志愿学校)申请,由学校代为录入“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

2.“申报资格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供符合申报资格佐证材料后方可申请;“积分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积分分值,申请人应根据表中“计分要求”,提供有效积分佐证材料(由相关职能部门核算的无需提供)。

学校初审时,由学校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后,现场计算有关特殊项目得分并录入系统(由相关职能部门核算的除外),然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及学校审核小组成员确认无误后签名(签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申报信息),由家长自行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

  (四)职能部门核实材料。7月14日-31日,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初审后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最后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的情况在申报系统计算总积分。

    (五)公布积分审核结果。8月1日-6日申请人可向申请学校或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查询积分情况。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六)录取名单公示。县教育局、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根据所报志愿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名单在申请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通过系统反馈给家长。

录取规则: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如果遇到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3至第7的顺序,按各指标项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果各项指标积分均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3至第7的顺序,按初次办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录取。

 (七)办理入学手续:初中、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8月12日-13日,申请人持签名确认的申请表和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县城户籍学生(不含城郊学区)不参与县城学校积分入学。

(二)列入我县高层次人才管理的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县内部队现役军人直属子女等,不适用本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未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四)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可申报“居住地”所属镇(街道、管委会)的3所学校,第一志愿须为“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如不按要求申报,取消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授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六)所有申请材料有效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七)已被录取的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3个志愿都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八)招生期间,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咨询小组,设立咨询点,张贴有关招生说明,热情接受学生和家长对招生工作的咨询,做好招生宣传解释工作和报名注册工作。

(九)各学校须成立审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一人审核材料、一人录入分数、一人监督。并按“一生一档”原则建立积分入学档案,以备上级部门检查监督。

七、公告查看地点

1.博罗县中小学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

2.各镇(街道、管委会)相关公办中小学的公告栏。

八、积分指标、分值说明(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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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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