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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棠外幼儿园2023年秋期新生预登记通知

创建于2023-06-05 阅读5346

根据《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秋期屏山县城区学校划片招生公告》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就棠外幼儿园2023年秋期招生预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片招生范围

安上社区、丹山碧水、富康(桥头)小 区、江山十里、印象广场、石盘工业园区、蒋坝村的适龄儿童。

二、预登记对象

(一)划片招生范围内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在划片招生区域内的户籍儿童;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引进人才等享受国家相关政策人员的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划片区域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中班、大班有少数学位 (划片招生范围内)。

三、预登记时间及地点

(一)预登记地点:棠外幼儿园 

   家长持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预登记。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

上午9:30——下午17:00

四、预登记佐证资料

(一)有户有房学生

1.划片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2.划片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的房产信息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或房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有户无房学生

划片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三)有房无户幼学生

1.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2.划片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的房产信息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或房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四)进城经商随迁子女

1.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2.父母经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租用(购买)商铺合同(房产证)及租用住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五)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薄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2.父(母)务工证明材料,具体为:在工业园区工厂务工的提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父(母)务工证明材料;在其他单位(门店)工作(务工)的提供所在单位(门店)出具的父(母)工作(务工)证明材料及租用住房合同。

(六)政策生

1.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薄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2.政策照顾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五、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控制数,按以下条件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年龄大的优先,录满为止。

(一)首先录取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住房的学生。

(二)其次录取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住房的学生。

(三)再次录取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住房的学生。

(四)最后录取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子女和进城经商子女。

六、报名咨询电话

  5708898    5708900    5708899

                   屏山县棠外幼儿园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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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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