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拒收现金的目的和意义
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是国家信用的体现。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
1)损害消费者的选择权
2)损害经营单位的信誉
3)损害市场经营环境
4)受到经济处罚
可以只接受现金支付的情形
为履行反洗钱、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定义务,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支付的,对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服务等场景,以网格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不具备现金收付条件,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不属于拒收现金的行为
1)拒收退出流通的人民币
2)无人销售方式
3)现金支付导致的临时性、偶发性问题
4)相关法律规定必须使用非现金支付的
有的商户对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政策有误解,误以为1角、5角纸币也已经停止流通而不收取,实际上1角、5角纸币仍可流通,银行仍在政策收付,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在此呼吁公众主动维护自身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