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重龙镇中心学校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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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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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根据省、市、县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及《资中县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现将重龙镇中心学校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户籍优先、统筹安排。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含8月31日出生)。
(二)类别:户籍生、优抚生(含棚改拆迁生)、购房生和随迁生(务工生和经商生)。
三、招生计划
重龙镇中心学校招生450人(东路小学校区150人,重龙小学校区300人);红光小学招生200人;西街小学招生200人;谷田小学招生50人;文江小学招生40人。
四、招生办法
中心学校下辖各校分户籍生(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含4月30日)、优抚生、购房生、随迁生四大类人员实施招生。首先安排户籍生和相关文件要求需优先解决的优抚生入学,再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数,统筹解决购房生、部分随迁生入学,重龙镇中心学校(东路小学校区+重龙小学校区)、红光小学、西街小学、谷田小学和文江小学均采取“网上学位申请—现场审验—按批次依次录取”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户籍生认定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从2023年起,城区随迁生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和法定监护人在本县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证明(申请学位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条件中的房产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有的房产,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提供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
五、报名资料
(一)户籍生
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少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划片区域有房无户的城区户籍生才需提供)。
(二)优抚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少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法定监护人实名房产证(居住证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优待文件规定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购房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少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备案通知书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随迁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少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居住证(原重龙、水南户籍无法办理居住证的可提供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正式劳动就业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几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原则上指其亲生父母。如户口簿上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及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家长需根据申请学位类型选择上传相应材料的照片(单张照片不超过2MB)。
六、招生流程
(一)招生筹划和宣传(6月4日前)
中心校于2022年4月前进行适龄儿童摸底、筹划、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方案等工作;辖区各学校于5月25日起通过多形式向社会公示本校今年的招生公告;各学校设立招生政策咨询处并公开咨询电话,向家长和师生宣传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做好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网上学位申请(6月5日上午9:00时—6月14日17:30)
1.申报准备。适龄儿童监护人仔细参阅“资中县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明确子女所属招生划片区域,准备网上申请学位的信息和进行现场审验所需的材料。
2.网上学位信息填报。适龄儿童监护人严格按子女所属招生划片区域进行网上学位申请。特别注意:划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选择招生区域内的相应学校进行申请。
3.申请方式:家长下载“川教通”APP或关注“川教通”公众号,也可通过一网通办:www.sczwfw.gov.cn,选择对应学段的升招报名入口去报名(具体操作详见《资中县2023年全省招生系统家长端操作手册》,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弘资中等媒体将另文发布)。
4.网上申请时间。从2023年6月5日上午9:00时开始至6月14日17:30时结束。
特别提示: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于网上报名登记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资料到就读幼儿园或招生学校,由学校协助报名登记。各招生学校初审人员每天登录“全省招生系统”,做好学位初审,对不符合本校申请政策的学生及时驳回,并电话告知家长务必于6月14日17:30前重新申请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报名系统关闭后,家长将不能再次提交申请。网上提交了入学学位申请的家长,6月17日下午务必再次进入系统,关注审核结果是否通过。
(三) 现场资格审验
网上学位申请初审成功后,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用短信告知需要到现场审核的学生,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生源类别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申请就读学校相应窗口现场审核。购房生及随迁生监护人需签订《服从调剂承诺书》,由中心学校根据辖区学位数按照“户籍优先,统筹安排”的原则统一录取和调配。现场资格审验时间从2023年6月19日(周一)8:00-17:30结束,分时段错峰进行。需现场审核的优抚生由法定监护人于6月21日根据电话通知持“入学所需材料”到县教育体育局学校教育股现场审核。
(已初审通过或校审通过并不代表已被该学校最终录取,录取结果与报名人数和所属生源批次有关,最终以微信收到的录取通知或学校公示的名单为准)。
(四)统计复核学位
1.6月23日-6月24日招生学校“学位初审人员”按四类学生分类统计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有效学位数。
2.6月25日-6月26日中心学校“学位审核小组”复核重龙镇中心学校(东路小学校区+重龙小学校区)、红光小学、西街小学、谷田小学和文江小学的有效学位及空余学位。
(五)统筹调剂
1.凡资格审验通过后的四类学生学位申请人数未超过该招生学校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入学,剩余学位数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申请人数超过招生学校学位数,则按资中县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录取办法依次录取。
2.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中心学校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申报重龙镇中心学校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中心学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东路小学校区”和“重龙小学校区”就读)。其他学校也无学位或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或自行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
3.优抚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六)学位确认
6月29日-6月30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省招生系统”进行学位确认。
(七) 公示名单,报名注册
8月23日前各招生学校公示审核通过的所有适龄儿童名单。2023年秋季学期报名时,新生须持由卫生院出具的“预防接种审核报告”(无“预防接种审核报告”的,视为放弃学位),根据学校分班公示表到班报名注册。

六、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龙镇中心学校。
资中县重龙镇中心学校
               2023年5月28日

资中县重龙镇中心学校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区域及学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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