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市管理委(绿化市容局、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关于做好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筹备工作的通知》(建办城电〔2023〕23号)有关要求,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经各地推选、专家评议,确定了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详见附件),共计150座。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严格落实管理要求、规范开放流程,在2023年5月23日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群众走进基地观摩研学,集中宣传生活垃圾分类重大意义、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宣传教育服务能力和覆盖范围,持续营造良好氛围。各基地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不断提升接待能力,确保开放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附件: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