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完小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宾川县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大营中心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校以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现就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省 、州、县有关招生工作意见,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原则,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加强与家长和幼儿园的沟通。
3.建立监督制度,接受上级、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二、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职责
(一)招生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赵海平 大营完小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建华 大营完小党支部副书记
岳朝圣 大营完小副校长
张平莎 大营完小教务主任
成 员:大营完小全体教师
(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1.校长室: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新生录取工作。
2.党支部: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杜绝在新生招生过程中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现象。
3.教导处:具体实施新生的录取工作。拟订招生方案与实施细则、招生通告、日程安排及工作流程等,落实每个工作步骤,公示并上报新生名单和其他信息。
4.少先队:布置校园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与美观。
5.总务处:具体负责场地布置、张贴招生通告等后勤工作。
三、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
1、具有大营村委会、华侨社区(彩农一、二、六、九、十队)户籍的儿童和在本村委会的外地农民工子女。
2、具有孩子相关接种证明,无传染病。
四、招生要求
1.招生小组成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依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符合年龄的本校区学生,不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就读。严禁招收小龄生,大龄生必须递交免学和缓学证明(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2.按照上级要求,允许招收符合年龄的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录取名单由招生小组成员商议决定,做到公开、公平与公正。
3.保证本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符合入学年龄的学生入学,教导处做好核查。
4.新生招生过程中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办任何形式的特长班。
5.新生分班时按男女生、村落的比例, 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特长班,不分好差班。
五、招生流程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 接种证接受资格审核。
时间:6月20日(星期四)
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地点:大营完小党员活动室
六、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8987071369
监督电话: 7388016
宾川县大营镇大营完小
2024年6月3日
大营完小欢迎各位满足入学条件的小朋友加入我们的大家庭,我们将和大家一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