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叙永镇阳光幼儿园成立于2023年,坐落于叙永县二环路新实验小学旁,占地约7000平方米,阳光幼儿园是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充满现代气息的公立幼儿园。园所内环境温馨舒适,安全卫生,活动场地宽阔,设备设施完善,功能室齐全,是幼儿探索成长的“阳光乐园”。
园内设有12个教学班,含托班、小班、中班、大班,招收(2—6岁)幼儿。
托育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小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 31日(含8月 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 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 31日(含8月31日) 期间出生的幼儿。
通过“川教通APP”或“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3日—2023年7月31日
1.城区户籍适龄幼儿(2023年4月30日前入户)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优抚对象适龄幼儿
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原件;③烈士证、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单位正式职工(即编制内)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入职单位的干部介绍信(或干部调动通知)原件。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4月30日前进城务工且连续缴纳社保金4个月以上,以具体务工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第法定监护人(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③务工单位为其连续购买社保金4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
5.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4月30日前营业且连续交纳税费4个月以上(或免税),以叙永县城具体经商营业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法定监护人(父、母)工商营业执照原件;③经商人员连续交纳税费4个月以上或免税证明原件。
6.叙永县城区幼儿园招生学区内购房户子女(法定监护人或儿童2023年4月30日前购房、产权人拥有该房51%以上产权且已实际入住。购房特指购买商品房(不含小产权房))
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或儿童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原件;③监护人或儿童依据房屋产权证信息所缴纳天然气费发票原件。
7.拆迁安置户适龄幼儿
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咨询电话:
139 8243 9588 (佘老师)
182 8040 5840 (童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