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宣传

🌱
创建于2023-05-23
阅读 888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学生资助政策是国家对每一个困难家庭“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幼儿顺利完成学业、接受公平教育、推进社会进步的民生工程。
  为了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普及国家资助政策的知识,让全校家长及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补助政策,让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完成学业,请您仔细阅读!

      为了确保每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得到良好的教育,保障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实施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资助政策
     1.免除学杂费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补助公用经费。
      2.免费提供教科书
     向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配备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学年500元。
      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县城)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午餐。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申请程序及评审
 1.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校组织符合基本申请条件 的寄宿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并附上 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生活费补助申请。
     2.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评审小组,按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 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审核、认定后在学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高楼镇明德小学
                                     2023年5月23日

阅读 888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