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琼办发〔2019〕35号)文件和屯昌县卫健委对禁塑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我院的的基本情况开展禁塑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院成立了由院长、副院长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履职尽责。
二、加强培训及宣传工作。
1、我院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禁塑方面知识培训, 通过培训引导医院职工自律,扩大认知。
2、在我院醒目位置张贴禁塑标识,标语。通过培训扩大职工认知,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禁塑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屯昌县妇幼保健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