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现象,如何将暴力行为赶出校园,已经成为各国和各地区面临的刻不容缓的挑战。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不少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
在2023年6月1日儿童节当天,我校特请到阳坊镇“以案释法”宣传员刘棻老师来我校专题为“法治进校园 护航成长路”讲座。参加本次活动的领导有:阳坊镇妇联卫计办的孙科长,阳坊镇司法所的徐老师。
刘老师今天讲座的内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展开
刘老师结合民法典,将校园欺凌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解读。通过讲座,孩子们知道了:民法典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的通过时间——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的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
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让同学们远离校园欺凌,让法律护航青春。
校园欺凌的形式:行为暴力、语言暴力、心理暴力。更通过刘老师与同学们的互动和案例讲解,学生知道了如何应对校园欺凌:选择及时求助、语言进行规劝、学会寻求帮助、机智沉着的应对,还要与同学友好相处,避免成为施暴者的目标,拒绝成为施暴者。
教会孩子如何防范校园欺凌: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避免成为施暴者的目标 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我保护。
4.不能“怕”字当头,在遇到校园欺凌时,不要害怕,要敢于抗争。
防范校园欺凌,要拒绝成为施暴者、不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我们还要拒绝成为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2016年教育部联合综治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和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最新消息: 2023年5月26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例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学生欺凌情况。学校教职员工、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发现学生受到欺凌或者疑似受到欺凌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学生报告欺凌情况的学校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学校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认定、处理学生欺凌行为,开展心理辅导、教育引导及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
关爱青少年,需要法律来维权。学习法律知识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当自身遇到不法侵害或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法律是有效的“防护盾”。学法、知法、守法,回小的孩子们,听了这次的讲座,应当从具体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学会如何防范校园欺凌的知识,更要明白既要提高防范意识,也应当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和约束能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新时代的阳光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