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马厂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区、镇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对我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主要围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与监督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保障现状、以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备案和演练等相关内容开展。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培训学习、实地检查、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山西诚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长治市蓝科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长信集团等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与企业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交流,认真检查企业设施设备使用状况、警示标志悬挂情况、以及防护设施与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听取负责人的汇报,详细了解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以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情况。



经过检查,发现各企业《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整体较好,如企业通过与相关负责人、班组及员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过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专职安全员,来壮大安全生产管理队伍;通过增加安全生产性投入,来保障安全培训、劳保用品、消防设施、隐患排查等方面的支出;这些措施都极大地巩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防线,有效保障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发现个别企业在重点区域或岗位力量布控不足的情况,检查组现场予以指出,并要求整改。



在座谈会上,检查组要求各企业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铸牢安全生产防线;要强化主体责任,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罚力度;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建立安全监管机制,严格执法,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企业日常生产有效衔接,并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