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学生学籍管理---学生休学申请
因伤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提交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填写休学申请表,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休学。
1 需提供要件
①治疗过程材料,如病志、用药、检查、诊疗费用收据、住院病历等能证明治疗过程的材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医院建议休息的诊断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休学申请(资料来源:申请人)
2 办理路径
窗口办:胜利小学教导处及兴隆台区教育局招生办(413)
3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 温馨提示:学生监护人提交申请,请留存好诊疗过程材料和学校请假条。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证书,建议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咨询服务。学校咨询电话:0427-2315968,也可拨打兴隆台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427-783385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