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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欢乐颂,童心法治行———宜章县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活动(岩泉镇学校会场)

创建于2023-05-31 阅读790

为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守法的小学生。岩泉镇中心小学针对校园中常见的问题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教育活动。


2023年5月31日,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宜章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运文、法官助理姚汶君和蒋春艳主任一行莅临我校开展主题为“六一欢乐颂,童心法治行”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我校师生共计三百余人倾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分为了五个流程:

1、介绍主席台就坐的领导

2、法治副校长李运文讲话

3、法官助理姚汶君上法治课

4、学校书记、校长谭昌旭作总结讲话

5、活动结束,领导及学生有序离场。

一、介绍主席台就座领导

领导和同学们入座后,本次讲座的主持人,岩泉镇学校党支部副书记、中心小学校长李建锋为同学们介绍主席台上的领导:坐在正中位置的是宜章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运文,李院长左边的是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姚汶君,最左边的是人民法院的蒋春艳主任,李院长右边是我们岩泉镇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谭昌旭。

二、法治副校长李运文讲话

宣讲开始之前,宜章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运文说道:当今社会,法治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的重要需求。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治守护,学法、懂法、守法势在必行。

三、法官助理姚汶君上法治课

于是,宜章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姚汶君围绕盗窃罪、校园霸凌、预防性侵害三个方面为同学们做了生动、有趣的法治宣讲。

盗窃罪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宜章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姚汶君对盗窃罪的总结。有一些孩子认为拿别人一块橡皮、一支铅笔是一件小事,甚至不是一件坏事,殊不知自己已经有犯下盗窃罪的趋势了,法官助理姚汶君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明确了盗窃的定义,相信再也不会有小偷小摸的现象了。

校园欺凌

校园霸凌,看似离我们很远,但法官助理姚汶君举了一个例子,让同学们知道了其实校园霸凌就在我们身边:比如取外号、堵着别的同学要钱、无缘无故打骂他人等等,都属于校园欺凌。法官助理姚汶君告诉我们,遇到校园欺凌不要害怕,而是勇敢的告诉老师、家长,如果一直自己忍耐只会让霸凌者变本加厉的欺负自己,有些家长和老师看不见的地方,需要我们自己大声说出自己的委屈、难过,才能得到解决!

预防性侵害

近年来,女学生遭遇猥亵和性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且呈上升趋势。对于预防性侵害法官助理姚汶君用了一句简单明了的话:脖子以下,膝盖以上,是绝对不允许别人触碰的!姚助理还教了同学们一些应对的方法:

1、遇到有人跟踪时,要赶紧向人多的地方跑。

2、受到性侵犯后要及时告诉可信任的人:如父母、老师。

3、要尽量记住歹徒的特征,保护好证据,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到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

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姚汶君讲授的同时,同学们也听得聚精会神,回答问题的小手也像雨后春笋,十分积极。法官助理姚汶君那贴近生活、生动实用的课程内容,精心准备的法治知识和亲切、有趣的授课方式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在宣讲小结时,法官助理姚汶君问道:同学们在这节课学到了什么?有位小小男子汉挺起胸到回答道:我们可以利用法律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看来每位同学都是收获满满,并将法官助理姚汶君教授的知识牢牢的记在了心里。

人民法院法院助理姚汶君讲话结束后,岩泉镇学校党支部副书记、中心小学校长李建锋校长说道:这次送法进校园,对于我们岩泉中心小学可谓是“雪中送炭”,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推进了学校“法治校园”的建设!

四、学校书记谭昌旭作总结讲话

宣讲结束后,岩泉镇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谭昌旭书记作总结讲话: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一定要知法、守法,在不伤害别人的同时,也要预防自己受到侵害,法官助理姚汶君讲的同学们一定要记在心里,做一个好孩子!今后,我们学校也会继续加强法治教育的开展,多方面开辟教育渠道,多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多层次强化教育举措,杜绝校园霸凌,避免人身侵害,通过法制教育的有效引领为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兰鹏程

一审:李淑贞

二审:邓鑫

三审:李建锋

终审:谭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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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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