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
编辑于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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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早颁布于1991年,中间经过了2006年、2020年的两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程院长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全院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制定,规范报告流程,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职责落细

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加强医师培训,召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执业医师法》《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进行了培训学习。要求各位临床工作人员在收治遭受或疑似遭受人身、精神损害的未成年人时,除实施规定的医疗行为外,还应当注意是否存在第三方伤害等非正常情况,及时予以记录、评估并妥善保存病例资料及相关检验结果, 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人民团体、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对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向有关机关控告,直至诉诸法律。

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六一”儿童节之际,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程院长,许院长带领骨科、康复科医护人员,慰问贫困家庭小患者及患者遗孤,关心未成年人成长是我们每位医务工作者的职责!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遵循“精医,仁爱,奉献,创新”的理念,时刻为刘河人民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让我们行动起来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而努力

共同祝愿未成年人拥有美好阳光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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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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