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我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园实际,制定了《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将我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就近的原则,根据招生类型依次录取。
小班5个班。
2023年 8月31日及以前(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且经卫生部门进行健康检查身体合格的辖区内适龄幼儿。
第一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已入住)、幼儿户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在宝塔社区内,其中一项符合的;
第二类:正在该园就读小班、中班幼儿的弟弟妹妹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已入住)、幼儿户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在宝峰街道内,其中一项符合的;
第三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已入住)、幼儿户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在宝峰街道内宝塔幼儿园附近的;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原因调到宝峰街道内宝塔幼儿园附近工作的,按符合条件多少及幼儿出生先后顺序确定招生对象,直至学额录满为止。
☘️工作单位是指宝峰街道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部队、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
☘️宝峰街道内烈属、现役军人及本园教职工子女优先录取。
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9日在本园大门口张贴本园的招生公告。
2023年6月10日上午8:00-11:00,本园对符合第一、二类条件的幼儿进行摸底登记。
根据一、二类登记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第三类幼儿信息的登记,并另行通知第三类登记时间(通知将张贴在幼儿园门口)。
凡符合第一、二类招生条件的幼儿由一名家长来园进行登记,携带资料为:
幼儿出生证、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不动产中心开具的房产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家长在复印件上签字:“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ΧΧΧ”(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幼儿园,一人一袋,资料袋家长自备)。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单位法人签字盖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此两项需提供原件。
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符合第三类招生条件幼儿,登记时需提交的资料同一、二类。
6月10日8:00—11:00在宝塔幼儿园招生登记处进行现场登记,流程为:
家长在幼儿园门口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排队等候➡️家长提供相应类别的登记资料➡️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审核原件和复印件➡️招生工作小组成员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签名➡️工作人员指导家长填写《宝塔幼儿园新生招生登记审批单》,并签字➡️收齐幼儿证件复印件,编号建档。
6月12日-6月16日由招生工作小组,将登记对象的资料提交到房产部门和户籍部门进行真实性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入《宝峰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新生录取登记表》。
6月21日前,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在该表上签字后,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上报中心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中心学校校长签字,最后报教育局学前办备案。
6月26日逐一电话通知教育局备案后的招生名单中被录取幼儿的家长。当日不接电话者视为自动放弃,当日未接到电话者,表示没有被录取。
马老师 13549781021
邬老师 18711625187
为抓好公办园幼儿招生工作,宝峰街道中心学校向各园派出招生指导员,宝塔幼儿园为向次玉、孙科干,总指导员:郑家飞。
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幼儿园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