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桂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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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桂园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创建于2023-05-30 阅读5791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坪山区桂园幼儿园成立于2020年1月6日,是一所区属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位于碧岭街道沙湖社区坪山大道以北凤凰公馆小区内,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10MB2D4827XB。幼儿园占地面积为3884㎡,共开设12个教学班,其中4个大班、4个中班、4个小班。幼儿园内外绿色环绕,采光良好,空气畅通,拥有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和整洁有序的活动场地。园所功能布局合理,空间富有设计感,鼓励孩子自主探索,激发孩子求知的天性。园所秉承“让孩子童年快乐,为孩子一生奠基,对民族未来负责”的办园宗旨,遵循“启智成长,快乐相伴”的教育理念,提升保教质量,创建让幼儿“快乐、自信、健康、富有个性”的幼儿园。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4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20名。

三、学位申请类型和录取原则
(一)学位申请类型

1. 小区内居住学位类型

类型1:深圳坪山区户籍,小区内合法产权房(产权份额>50%)。

类型2:深圳其他区户籍,小区内合法产权房(产权份额>50%)。

类型3:非深圳户籍,小区内合法产权房(产权份额>50%)。

类型4:深圳坪山区户籍,小区内租房、特殊房产。

类型5:深圳其他区户籍,小区内租房、特殊房产。

类型6:非深圳户籍,小区内租房、特殊房产。

2. 小区外居住学位类型

类型1:深圳坪山区户籍,坪山区合法产权房(产权份额>50%)、原住居民祖屋。

类型2:深圳其他区户籍,坪山区合法产权房(产权份额>50%)。

类型3:深圳坪山区户籍,坪山区租房和特殊房产。

类型4:深圳其他区户籍,坪山区租房和特殊房产。

类型5:非深圳户籍,坪山区合法产权房(产权份额>50%)。

类型6:非深圳户籍,坪山区租房和特殊房产。

以上学位类型所说户籍为适龄儿童户籍。

(二)录取原则

1. 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凡第一志愿填报本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幼儿园按照本园招生政策依次排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

2. 遵循“就近招生”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读我园居住在凤凰公馆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再向小区外居住的适龄儿童扩大招生。

3. 遵循“先类型后积分”的原则。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先按类型排序,后比对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当学位无法全部满足,且同一类型积分相同时,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果继续同分,深户以儿童落户深圳时间长者优先,非深户籍以儿童父母(任一方)来深时间长者优先(以有效居住证评判,如有多份居住证,需要使用时间有效衔接)。

本公告所说户籍,指的是儿童户籍;所说住房,指的是坪山区域内住房。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6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6月15日(星期四)下午18:00。

2.报名方式: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坪山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https://zsbm.szpsq.org.cn:9443/visitpsxqjz

(1)家长应按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

(2)家长根据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各项材料;

(3)家长所上传材料必须符合系统审核的要求,以免影响在线审核;

(4)报名系统根据家长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初始积分。

3.报名截止日期:6月15日(星期四)下午18:00为网上申请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初审

1.时间: 6月16日(星期五)9:00--6月25日(星期日)下午18:00。

 2.初审过程:幼儿园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审。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职能部门审核

1.时间:6月26日(星期一)-- 7月3日(星期一)

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通过政府政务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资格、积分排位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公示审核结果

1.时间:7月4日(星期二)--7月7日(星期五)

2.查阅方式:家长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可根据审核结果明细,自行到相关部门重新核对有关信息。信息核对准确后,用报名账号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将相对应的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再次上传提交。请家长务必关注申请复核的截止时间:7月7日(星期五)下午18:00。未按规定时间反馈和提交有效佐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五)复核异议材料

1.时间:7月8日(星期六)--7月10日(星期一)

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申请复核的材料重新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复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积分排位。

(六)公示录取结果

1.时间:7月12日(星期三)

2.公布平台:家长可通过网上招生报名系统直接查询录取结果。

(七)新生报到注册

1.具体以幼儿园通知时间为准。

2.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4.提示:已被幼儿园录取的儿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未在开学初规定的期间内完成缴费和入园,将视为自动退学不保留学位。

五、各类学位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户籍材料、身份证、出生证明、住房材料、社保材料。

(二)非深户籍儿童

户籍材料、身份证、出生证明、住房材料、社保材料、居住证材料。

(三)台湾籍儿童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住房材料。

(四)港澳籍儿童

1.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住房材料;

4. 社保材料;

5. 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外籍人员子女

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学位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其子女申请学位时按照非深户籍人员类型对待。

(六)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并将学位申请材料(含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七)军人子女

军人子女申请我园,与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一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将学位申请材料交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申请我园就读的军人子女,其父亲或母亲需在招生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备案表》

3. 相关证明材料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租赁凭证、居住信息登记、单位宿舍证明等任意一类;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六、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要求
(一)户籍、居住证材料

1.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大陆地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二)住房材料

1. 属于自购房产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公办幼儿园招生地段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需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4)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需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盘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入伙通知书提交时间截止至网上报名结束前)。

2. 属于租房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租房材料,租房材料日期必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前。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租住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须提供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

(3)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并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提供以下其中一种即可:合作建房协议(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社区开具的房屋权属人证明、房屋购买合同(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房屋的水费或电费清单、历史遗留回执(土地规划监察部门出具)等,以上证明均需有房主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非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查询,可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并上传到招生报名系统。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在招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4)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需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5)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单位(非个人)与住建部门承租的公租房视为集体宿舍,按集体宿舍类别提交材料。

3.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至少提供该房屋2023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 属于特殊房产类别,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B.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C.集体宿舍产权证明材料:产权属于雇主的,提供雇主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属于雇主租用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提供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红本);属于雇主租用无合法产权住房的,须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属于公租房的,提供雇主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D.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租赁凭证(红本)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集体宿舍产权证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

(3)个人产权单身宿舍。指产权属于个人,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所标注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单身宿舍”的房屋。①若产权属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自有房产份额>50%),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②若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所在公司的集体宿舍,需按集体宿舍类申请学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提前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23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三)社保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22年5月31日-2023年5月31日期间需连续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2. 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适龄儿童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材料,家长必须按照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原件。若涉及商品房购房合同,拍照或扫描上传个人信息页、房屋信息页和签署页即可。

七、学位申请积分办法及积分计算
(一)积分办法

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社保积分情况合计积分。

(二)积分计算

1.社保计算

在深圳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一个月得0.3分,不满一个月不得分。积分计算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2.居住证加分

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的不加分。

八、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学位房锁定提示

坪山区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将实行学位锁定政策。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如适龄儿童成功被坪山区公办幼儿园录取并到录取园所注册报到后,将对该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用住房进行学位锁定。如学位已锁定,该房屋不能被其他的家庭用于申请公办幼儿园。

深圳市坪山区学前招生房屋学位情况查询:https://zsbm.szpsq.org.cn:9443/visitpsxqxqfcx

(五)收费标准

我园收费参照市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实行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1.保教费

2. 伙食费(代收):400元/人/月*5个月(2000元/学期/人)

(咨询电话:0755—89667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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