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有序和安全,保障市民的安全和健康权益,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烧烤商户进行集中整治,实施“零容忍”政策。各中队经过连续的夜间突击整治,成功将露天烧烤控制在萌芽状态,并会继续保持这种措施。
一、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得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我单位辖区内禁止在道路两侧和商铺门前等公共场所内进行露天烧烤。任何商家必须在室内开展经营活动,且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商铺门前等公共场所外摆放桌椅等物品。
二、门前外摆不仅违反了“门前三包”责任制,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同时对途经门前的市民带来不便。执法队员也对商家耐心劝导,立即停止门前外摆行为。“飞线充电”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而且存在以下严重危害,飞线充电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应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电动车充电。我单位也在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充电桩的安装投放。
三、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力度。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力度,定期定点蹲守,不定时不定岗随机抽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同时,我们也欢迎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违规行为。
四、积极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意识。我们将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市民普及“露天烧烤”的危害等相关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律素养,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露天烧烤的危害不容忽视,门前外摆不可行,我们将持续加强巡查工作,确保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希望各位商家和市民认真遵守条例和要求,共同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和市民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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