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2月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加乐镇县级人大代表王美芳等3位代表共同提出关于解决加茂老路(加乐油站-原加茂村委会道路)路灯通电照明问题的建议。
2017年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在加乐油站至加茂村委会加产上村原老路共架设节能LED路灯共32盏,因缺少资金支付该路段路灯照明所需的电费,自架设路灯起至今尚未通电照明。由此群众曾多次到村委会反映,以及在12345热线信访,加乐镇政府也因此事向县路灯所去函把该段路灯列入市政管理但未果。该路段长约900米,是原加茂村委会人员、车辆通行主要路段,加乐中心幼儿园就建在该路段的加产村出口处。开学时段,幼儿园里有教职工及学生约500多人,晚间该路段缺少灯光照明,对出行群众造成诸多不便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综上原因,我镇人大代表在深入走访、了解实情后于2023年2月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建议,目的是解决群众急盼问题。
接到该建议交办件后,加乐镇县级人大代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劳镫提前谋划,认真组织,主动作为,将建议办理作为人大代表回应民生的关切点,把解决路灯照明问题提上工作日程。
劳镫镇长主动对接,把问题反馈给县综合执法局,县综合执法局接到反馈后马上派员到现场了解得知路灯不通电主要是电费问题,因该段路灯属于加乐镇镇墟范围内,我镇再次去函县综合执法局申请把该段路灯纳入市政管理,最终问题得以解决,路灯现已正常通电照明。
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 在建议办结后,加乐镇人大向提出建议的三位人大代表提交了建议办结答复件,镇人大主席王世标现场说明建议办理具体情况。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下一步,加乐镇人大将继续围绕“民声促民生”切实抓好人大工作,高质量完成选民及代表建议,让人大工作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