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考生必读手册

格尔木市第七中学
编辑于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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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和家长朋友:

        一年一度的高考在即,紧张而充实的高中生活就要结束了,苦读数载的莘莘学子们即将步入庄严而神圣的考场,尽情展示自己的才华,书写自己新的人生,作为考生家长也将迎来最为紧张而期盼的时刻。

        为确保今年高考的顺利进行,让考生及家长及时了解今年考试的新要求新变化,我们特别编印了这本考生必读手册,请你们一定认真阅读,掌握考前、考中及考后需要注意的事项,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每一位考生考出理想的成绩,顺利填报志愿并步入理想的高校。

第一部分:考生考前必读“七提醒”

温馨提示①

⚠️牢记考试时间、明确考点位置

考点安排:格尔木市第七中学

        建议考生一定要在考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了解安检进入考点和考场时间、考试时间,合理安排考试用车、出行时间和路线;保证休息时间和饮食卫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等;此次考试实施“裸考”和“无声”入场(考生不能自带文具参加考试,考试文具由格尔木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统一配备。所有考生须接受智能安检门和金属探测器检查,无报警声响方可入场),考生只需携带好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提前错峰到达考点,建议送考家长送到即走,不在考点周边逗留、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请将文具装好放在桌子上待下场考试时使用,最后一场考试科目结束后方可带走。

        按时参加格尔木市教育考试中心在6月5日下午(按英语科考试时间要求)组织的高考入场安检及身份验证识别实战演练(考生只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不要穿带金属饰品的衣服、鞋子,内衣等)。演练程序:1.考生于14:00—14:20错峰到考点学校大门,按性别分组排队进行安检;2.安检合格后进入考点候考区候考;3.到考场前门的过道内有序排队,接受监考教师的二次安检,合格后进入身份验证环节:刷身份证进行指纹验证、人像比对等身份识别验证无误后对号入座。英语听力(播放2遍)结束后按照广播指令有序离场。 

温馨提示②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间及两个时间限制

  正式考试时由于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要进行考试违规物品2次安检及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指纹、人像比对等身份验证识别,为保障考试违规物品安全检查工作井然有序,建议考生在考前70分钟错峰到达考点,有序进入安检区;考生按照指引进入安检区,有序通过安检门(考生参加考试时不要穿带金属物品饰品的衣服、鞋子,女生穿无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内衣),接受公安人员对考生携带考试违规物品的安全检查,安检时发现异常,考生要配合工作人员当场交出考试违规物品后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考生可在学校操场候考区或者在考场楼门前排队,有序候考(需如厕的考生抓紧时间);在监考员领取试卷进入考场后,楼门口的值守人员准许考生有序进入,考生须在所在考场前门的过道内有秩序排队。开考前50分钟监考员乙使用金属探测器依次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安检,发现疑似考试违规物品的,要求考生出示,拒不配合的,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发现考生携带作弊器材的,由公安人员甄别查清,及时报告主考处理。监考员甲使用考场内的身份验证终端设备,负责对通过二次安检进入考场的考生依次进行指纹验证和人像比对,验证成功后考生对号入座(20分钟内入场完毕)。

        语文、数学、文(理)综合学科在开考 15 分钟后,外语学科和民族汉考MHK在14:45 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

        所有考试科目在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内才允许交卷出考场;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有广播指令提醒考生注意掌握考试时间。

温馨提示③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五个“注意事项”

  1.严禁考生携带以下考试考试违规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计算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不允许考生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等必备考试用具进入考场。饮水处设在考点教学楼内指定的地方,需要饮水的考生饮水后再入考场。(凡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通讯工具的,均按作弊处理,并由公安机关对组织作弊的相关人员及作弊器材设备来源深挖细查,对利用高科技手段助考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触犯法律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依法处理)

        2.保持考场内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

        3.所有考生必须配合监考员进行证件检查和身份验证。考试期间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不服从管理,干扰考试工作秩序的,由考点公安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4.严禁考生穿校服进入考点。 

        5.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发布的考试信号为准。(每个考场前方统一配备悬挂了石英钟,石英钟的指示时间仅供考生答题时作为参考)。

       希望各位考生诚信应考,取得优异成绩。

温馨提示④

⚠️考生进入考点四个“必须”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主动接受公安人员、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考试违规物品安检和身份验证识别等。身份验证识别时考生要脱帽、摘镜、整理头发(发不遮眉、不盖耳),考生面部(不要化妆)正对身份验证终端摄像头,保证屏幕取景框摄取考生整个面部,考生刷身份证,按照终端提示依次验证指纹和人像比对。

       2.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附后)。

       3.考生必须在进入考点前进行一次考试违规物品的自查,并主动接受公安人员安全检查。如已携带,必须在进入考点前交给家长或本校的送考带队教师。家长及送考带队教师要配合做好考生进入考点前的违禁品监督自查和保管工作。

       4. 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点公布张贴的相关公告内容,如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2015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等,诚信应考。

温馨提示⑤

⚠️卷、卡到手后的五点“注意”

  1.核对答题卡科目和类型,检查答题卡正反两面是否有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单面缺印等现象。核对试卷科目,清点试卷页码,检查是否有白页、漏页等;

        2.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座位号、科目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

       3.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

       4.答题卡“三不准”。不准弄脏、弄破、折叠,不准乱涂、乱写、乱画,不准更换(确因破损、印刷不清等原因更换答题卡,需经考点主考批准);

        5.考生的答案必须写在与试卷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卡指定区域,写在其他区域无效。 

温馨提示⑥

⚠️准确把握外语听力时间及程序要求

  13:50 考生经公安人员安检后进入考点,在候考区或者在考点考场楼门前保持安全距离排队候考;

        14:10 监考人员对考生依次进行第二次安检及身份验证识别,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

       14:45 启封、清点、分发答题卡,考生按规定填、涂答题卡,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 

       14:50 启封试卷袋、清点试卷份数,播放听力试音部分(两者同步进行),听到“试音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时,系统管理员应立即按暂停键暂停播放,待考试正式开始时继续播放;

       14:55 开始分发试卷;

       15:00 从暂停播放处继续播放,听力考试正式开始。

        听力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对播音效果有意见,应举手示意,且不准出声,待监考员走近时低声告诉本人意见,然后继续答题。监考员必须对考生反映的意见及过程做好记录,并及时告知流动监考员立即转报考点主考等待处理。在外语科目考试和民族汉考整个时间段内,如果考生没有对考试播音效果提出异议,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后提出的任何意见均不予受理。

        播放过程中,听到“听力部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时,系统管理员应立即停止播放,听力部分考试正式结束,考生开始作答笔试部分试题。

温馨提示⑦

⚠️诚信考试光荣、违法作弊入刑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节选第二章第五、第六条)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考生有以上违法行为者,将直接交由司法部门取证处理。

        3.警示案例

        2017年高考时,内蒙古考生高某、崔某将理科综合考试试卷用手机拍照发送到微信群中,教师孙某、杨某和张某接收到试卷照片后,做出了试卷答案,将试卷答案发送到该微信群中。

        在2017年10月25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对高某、崔某、孙某、杨某、张某非法提供试题、答案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孙某、杨某、张某构成非法提供答案罪,依法判处孙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杨某、张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考生高某、崔某构成非法提供试题罪,依法判处高某、崔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0年高考期间,都兰县一名考生携带手机入场,将试卷拍照后外传,信息被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截获,公安人员落地查人,考生被取消当年考试成绩,并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责任人被依规依纪受到处理。

高考期间,我市标准化考场实行考场监考和视频监考“双监考”监督机制,每个考场的考试全过程都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州教育考试中心、市国家教育考试指挥中心平台联网互通,实现教育部与全省全程联网远程监控考场,实行考场外流动巡查和网上视频巡查“双巡查”,严防考场内作弊,考试全过程将被适时全程录像备份保存,视频影像资料由教育纪检、公安人员和上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每个考场的录像进行回放巡查,发现考场中有异常情况的,要实行倒查,查明情况后对有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按规定作出处理(视频影像资料截图作为考生违纪舞弊的处理依据)。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实行公安人员和监考教师两次安检,考点在考试期间同时启动作弊防控系统,无线电信号检测车在考点周边对考点区域的电磁信号进行监测,对涉嫌考试作弊的异常信号进行研判、阻断、定位,公安机关落地找人,对组织助考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高考作弊的犯罪团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前车可鉴,教训深刻,广大考生和家长要自觉抵制作弊念头和行为,遵守考试规定,切莫做找枪手替考、购买作弊器材等不正当行为。否则,不仅违规,而且违法。过去在高考中的违规违法者,或被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为之蒙羞,个人悔恨终生。

第二部分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履行签字手续,诚信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生拿到《准考证》后,务必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所有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考生号、身份证号码等,以免造成学籍注册信息错误而无法办理高校毕业证。

        四、考生应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靠近过道的课桌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考生不得携带手表、计算器和任何规定以外的物品入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粘贴考生信息条码,清楚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凡因漏填、错填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生在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缺页等问题时,应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因考生书写错误或答错位置再行更换答题卡的,征得监考员同意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开考指令发出后,考生开始答题。

         八、开考15分钟(外语科14:45分)后不准考生进入考点,每科考试结束前30 分钟内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场,交卷出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直接到考点指定的区域等候。

        九、答题卡上的条形码由监考人员负责粘贴,贴好后,考生要认真核对是否与自已的姓名、准考证号相符,如有错误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十、缺考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人员填涂,禁止考生填涂缺考标记。

        十一、考生必须按试卷要求作答,书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 答案一律无效。不准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十二、考生作答时,涂点部分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填涂,如果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应使用绘图橡皮擦干净,注意不要划破答题卡。

        十三、书写部分必须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进行作答。答题时,字迹要工整、清楚、字距适当,行距不宜过密。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答案内容须书写在题号规定的区域之内,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一律无效。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

        十四、考生应注意保持答题卡面清洁、平整,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脏或撕破,否则会影响试卷评阅,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周围做任何涂写和识别标记。

        十五、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六、考试终了指令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按照试卷在上,答题卡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清点、整理好,放在课桌上,然后双手放下坐立,待监考员将试卷收齐并清点无误后, 由监考员宣布退场,考生有序离开考场,并直接前往考点指定的区域等候,等考点发出离开信号后,考生方能离开考点。

        十七、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公安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并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考生考后必读“八提醒”

  我省高考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和网上复征志愿填报,在高考结束之后,参加强基计划院校组织考试的考生需按照“阳光高考”上招生院校官网通知的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安排,所有考生需按照“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发布的通知,做好高考志愿填报(含志愿填报模拟演练)各时段工作时间安排,谨记以下提醒,以便科学高效填报高考志愿,确保能够被录取到与自己高考成绩相适应而又较为满意的高校。

温馨提示①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注意哪些方面的事项

  1.仔细阅读《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实施办法》,详细掌握志愿填报方法、时间要求及操作流程,所有考生均须于2023年6月10日8:00--6月20日23:00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行的网上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进入志愿填报系统有两种方法:进入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首页,在“数字招考服务大厅”中点击“高考志愿填报”,进入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也可以直接登录青海省2023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http://gkzy.qhjyks.com/);

         2.仔细阅读和了解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青招生录取计划及专业目录》、《青海招考简讯》;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排序成绩一分一段统计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青招生录取计划及专业目录》、《青海招考简讯》领取时间大概在6月24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格尔木市招生办”发布的通知。

         3.从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拟报考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院校对投档比例、专业安排录取办法及其他要求和规定。

         结合考生自身信息。考生应结合自己的体检结论(不能报考由于身体原因明确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的专业),单科成绩,兴趣爱好及专业取向,个人特长等因素填报志愿。

温馨提示②

⚠️领取并妥善保管志愿提交密码 

         每位考生准考证上都设置有网上志愿填报的“登录密码”,同时每位考生还将领到一张志愿提交密码“刮刮卡”,此卡中的密码主要用于志愿提交时所要输入的密码,这两类密码都为网上志愿填报重要信息,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做到不丢失、不外传、不泄密。

        市属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校负责,统一安排签字领取志愿提交密码“刮刮卡”;在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的考生由考试中心负责发放。考生须本人带二代身份证领取志愿提交密码“刮刮卡”。

温馨提示③

⚠️考生纸介质档案上交及领取要求

         档案材料内容须包括: 

        1.省内外就读考生: 提供省级规定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就读学校完整的高中学籍档案、考生及家长的户口本原件。

         2.往届高考考生及大学退学重考考生:提供往年高考档案材料,往年录取没有报到或者大学退学重考的考生,还要上交往年录取通知书或者退学证明;考生及家长的户口本原件。

         3.市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档案含高中三年学籍档案(填写要如实、规范、完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核建档。

        请所有考生注意:务必尽快将档案袋内所缺资料补齐,若因提供的档案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生“纸介质档案”和户口本原件经上级部门资格审核结束后退还给考生本人,届时请考生本人或家长凭考生的准考证或身份证到报名点核对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齐全的报名点将用密封条密封盖章并办理领取、签收手续。在考生到大学报到时将“纸介质档案”交给高校,户口本原件放在家中妥善保管。

温馨提示④

⚠️高考成绩发布及网上志愿填报时间

  高考成绩发布时间:6 月 25 日前后,考生可自行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免费查询,或通过“青海省教育考试”微信服务号完成用户绑定后,该服务号会主动推送考生成绩和录取情况。对高考成绩存疑的考生,可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查。

首次志愿填报及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以网上公布通知的起止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⑤

⚠️网上填报志愿主要流程及注意事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主要流程:

       1.认真阅读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考生须知、青海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操作流程等; 

        2.使用高考准考证上的登录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3.仔细校验所填报志愿信息无误后,输入省教育考试院制作并下发的“刮刮卡”上的考生志愿提交密码并提交保存;

        4.在网报截止期限内,系统会提示考生还有几次修改志愿的机会,考生可重新登录系统,通过点击“填报志愿”功能,再次进行志愿填报,直到系统不允许修改为止。考生的最终志愿数据以最后一次提交成功的为准。具体要求见“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操作流程》及《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考生须知》。

        考生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1.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填报的电子信息为准,考生要对其本人填报志愿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考生在填报前务必仔细阅读我省有关招生录取规定、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以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提示。

        2.须注意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的安全保密,妥善保管登录、提交密码,防止被窃取、盗用和泄露。

        3.须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上公告通知的时间段内完成相应志愿的填报,逾期不能补报。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或因本人原因致使密码被他人盗用而造成的填报错误、志愿漏报或志愿信息被他人篡改等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4.考生志愿不得委托他人或者中介机构代为填报,也不得代替他人填报,否则造成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有关学校不得要求考生打印纸质的志愿确认表并签字确认(突发紧急情况下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的除外),以防止考生志愿信息被恶意收集利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如实记录考生登录填报的轨迹,在出现志愿填报纠纷时,该系统内部日志具有同纸质志愿表一样的法律效力。

        6.放弃首次集中填报志愿的考生须填写《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登记表》(由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上自行下载),交考区招办确认存档备查。征集志愿阶段不按时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征集资格。

        7.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修改、补报、放弃志愿的申请。

温馨提示⑥

⚠️高考志愿填报服务点设置

  考生一定要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普通高考志愿填报,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志愿填报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密码,防止丢失或被人窃取后修改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志愿地点不受省内外地域限制,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个人认为安全的场所进行填报,也可就近到毕业中学设置的网上志愿填报服务点填报,志愿填报服务点仅为考生提供上网填报志愿条件,不负有为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具体指导的职责。

温馨提示⑦

⚠️志愿填报其他重要内容

  1.有特殊饮食习惯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了解高校是否设有清真食堂,避免上学后造成餐饮不便等困难。

         2.凡是填报外语专业(或高校对相关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的考生,按照省考试院网上(http://www.qhjyks.com)通知的时间,持《身份证》、《准考证》等直接到指定地点参加外语口试。

        3.凡是报考公安(司法)、军队院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西藏大学(定向班)及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订单式培养计划的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 )发布的相关通知,下载打印所需表格,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参加政审、面试等工作安排。

        4.录取期间,本科二段招生院校和高职院校会打电话给已经投档的考生联系,因此每位考生必须保证网上报名时信息库中所留的电话联系畅通,手机关机、不接听都有可能导致院校退档。

        5.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录取规则投档后,考生又要求放弃录取机会让阅档院校退档的,将取消考生在同批次其它院校投档的资格,只能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

        6.录取后不去报到,准备下一年重考的考生,必须在开学前或高校报到期间向高校主动报告,申明放弃学籍。否则下一年参加高考并录取后,教育部不予注册。

        7.未被录取自由可投的考生,可以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提供的生源未录满的院校、专业进行志愿复征。具体征集批次、范围及征集时间请随时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公告通知。 

        8.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通过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核实收到的《录取通知书》是否真实,防止因虚假招生造成上当受骗。被高校录取后,考生要自带纸质档案、录取通知书和高校要求的其他资料到高校报到,请考生到报名点领取纸质档案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到高校报到时上交高校。

温馨提示⑧

⚠️公众号及咨询电话

  1.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

        2.格尔木市教育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格尔木市招生办

        3.格尔木市教育考试中心咨询服务电话: 8465936,8465312,8465217,8465216,8468213

        备注:市教育考试中心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时间安排不一致,一切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时间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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