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尚礼则国昌,家尚礼则家大,身尚礼则身正,心尚礼则心泰。为进一步深入做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3年5月28日,蓟州区第一小学一(5)中队假日小队在家委会的精心组织和中队辅导员刘艳伶老师的帮助下,开展了以“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争做文明有礼蓟州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之前,一(5)中队家委会组长冯志祥(冯婉桐爸爸)和王悦(陈佳祺妈妈)为本次活动做了精心策划。
本次我们活动的目的地是蓟州区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伴随着孩子们清脆的欢声笑语,我们乘坐大巴准时出发了。
“绿水青山长送目,汀兰岸蓼各生花”,伴随着一路的鸟语花香,沐浴着初夏的清风,我们一行人来到了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这里山清水秀,风景秀丽,令人流连忘返。
净山活动开始了,孩子们结伴而行,你追我赶,干劲十足。沿途将路边、山林的垃圾拾进垃圾袋,扔进垃圾箱。尽管道路崎岖难行,孩子和家长朋友们相互鼓励,勇于挑战,真正用实际行动宣扬环保理念,还青山绿水一片纯净。
五月的山林,微风不燥,鸟语花香,大家享受着大自然美丽风景的同时,也展现着热爱自然、崇尚自然、亲近自然的淳朴情怀。既享受着净山活动带来的成就感,也践行着“争做文明有礼蓟州人”的理念。
大手拉小手,守护自然,公益净山,我们的身影在青山绿水间格外耀眼。我们一起用实际行动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努力还山林一片净土。
接下来, 王悦女士(陈佳祺妈妈)给孩子们带来了一堂精彩的环保知识课,伴随着她的娓娓道来,孩子们听得聚精会神,获益匪浅。懂得了环保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我们的文明小卫士们通过发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纸、讲解《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要内容等方式,引导大家积极践行垃圾分类、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文明行为,养成文明习惯、提升文明素质,自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
游客们纷纷赞叹,为孩子们的精神表示敬佩,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要从身边小事做起,切实贯彻好、宣传好、落实好《条例》精神,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树立文明风尚,为巩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贡献应有之力。
净山活动虽然辛苦,但是孩子们纷纷表示要发扬少先队员的优良作风,不怕苦,不怕累,爱人民,爱劳动,爱护环境,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少先队员!
时光飞逝,两个多小时的净山活动马上就要结束了。大家陆续回到了集合地点,圆满地完成了此次净山活动。
活动结束后,班主任刘老师表达了对孩子们的肯定与祝福并送上了精心准备的小礼物——环保袋。刘老师讲到,孩子们,今天你们是最棒的!今天的净山活动我们大家都收获颇丰,但净山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我们更希望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比如用可重复使用的食品盒,水壶,替代一次性的包装袋,矿泉水瓶等等。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去号召更多注生态环境,参与环保实践。让我们呼吁全员参与,共建共享,常态长效,共做文明守礼蓟州人!
小活动,大意义。孩子们在回家的旅程中分别发表了各自的感想。孩子们纷纷表示,我们要爱护环境。大自然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要节约用纸,节约用电等等。文明环保的种子已在他们心中悄悄种下。
文明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此次九龙山净山公益活动,增进了亲子关系,培养孩子们不怕困难、勇敢挑战自我的向上精神,同时也让大家感受到美好环境的来之不易,用实际行动宣传了绿色、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
通过此次活动我们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我们将继续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为契机,严格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建设美丽、和谐、文明的蓟州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别鸣谢:
景区地方支持赞助:孟繁兴(孟芳菲爸爸)
人员安排:冯志祥(冯婉桐爸爸)
组织协调:王悦 陈浩东
(陈佳祺妈妈、爸爸)
后勤保障:高蓟青(郭家仲妈妈)
摄影:李普(李佳霖爸爸)
编辑:袭盈盈(韩崇石妈妈)
邀请嘉宾:刘艳伶(一(5)中队辅导员老师)
初审:刘艳伶
终审:陈广宇 韩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