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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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沙市镇沙市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创建于2023-05-29 阅读424

  根据《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云阳教基〔2023〕7号)精神,现将我校招生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收下列情形之一,且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1.农村“三对口”类。(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均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

        2.农村“两对口”类。户籍对口类: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但有户籍并实际居住。房产对口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未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此范围购有住房且实际居住。)

        3.随迁子女对口入学类。(即辖区幼儿园毕业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范围

  沙市镇以下村社:汤溪源社区(主要包括派出所户籍地为汤溪源社区、沙沱街道、沙沱老街、沙市街道、中学巷、道班巷、邮电巷、双河路)、龙池村、兴家村、富柿村(主要包括派出所户籍地为富柿村、富庄村、柿坪村等)、新楼村(主要包括派出所户籍地为新楼村、新路村、箭楼村、枞树村等)

三、登记方式

  1.    电脑端:登录“渝快办”,选择“云阳入学一件事”(网址:https://zwykb.cq.gov.cn/sy/bm/bmfw/)。

    

       2.移动端:下载并安装“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注册登录--选择“渝快办”--“主题套餐服务”--“云阳入学一件事”。

四、所需材料

  1.        户籍对口类:符合“户籍对口”入学条件的法定监护人,用同一户口本上的法定监护人信息在“渝快办”注册。(户主页、学生页、增减页)

       2.房产对口类:符合“房产对口”入学条件的房产所有人,用房产户主的信息资料在“渝快办”注册。(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

       3.随迁子女对口入学类:        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

        

       提示:上述提供的户口簿复印件,如父母一方(或双方)户口在学校划片范围内,学生户口未与父母一方(或双方)在一起的,且学生户籍未在学校划片范围内,需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户口簿、学生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五、登记时间

  户籍对口、房产对口:5月29日-5月31日下午6点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5月31日-6月1日下午6点。

六、登记入口

选择“渝快办”--->搜索“云阳入学一件事”--->点击“公办入学”--->就读小学一年级点击“幼升小”--->1.户籍对口类请点击“户籍对口”入口登记;2.房产对口类请点击“房产对口”入口登记;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请选择“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口登记。

七、其他说明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禁止降级和复读,请在选择学校和就读年级时慎重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再次提醒:一年级新生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5月29日—6月1日)登录“渝快办”完成网上报名。

八、上传材料及复印件说明
八、咨询电话

  招生工作热线:17338355664(谭老师)13436218907(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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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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