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进一步走深走实,长清区城乡水务局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立足实际,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群众们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增强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一、建立完善常态化组织领导机制。全区水务系统成立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督促协调指导。同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推动扫黑除恶和行业整治工作。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行业乱象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完善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舆论引导。一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悬挂条幅方式进行宣传,让群众对扫黑除恶常态化形势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度。二是充分利用单位LED电子屏滚动播放,不间断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斗争相关标语,不断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三是积极在在微信群转发相关宣传文章,努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发展。
下一步工作中,长清区城乡水务局将持续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继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乘势而上、乘胜追击,始终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打得彻底,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