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这项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在校内得到充分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李校长召开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会议
学校粘贴资助宣传海报的形式,让学生了解了资助政策相关内容,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真实情况进行申请相关资助。
各班级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普及了资助相关知识,让每位学生都能全面了解国家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
资助类别:学前教育
资助项目: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1.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含公办、民办幼儿园、看护点、小学附设学前班)就读的在籍在园的脱贫户家庭幼儿、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儿童、城镇低保儿童、农村特困救助儿童、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烈士子女。2.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户按程序消除风险后,只要在同一学历享受过政策一次,此后在同一学历在校学习期间都一直享受,不管风险消除与否。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
公办园按各园实际收取保教费标准免除、民办园每生每期免除保教费750元。2014.2015年脱贫户享受差异化免除100元。
发放形式:直接减免
办理部门:就读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
资助类别:义务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1.寄宿制:库区移民学生、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未消除风险户、边缘易致贫未消除风险户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在此基础上,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补助特殊教育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孤儿及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革命烈士子女 。 2、非寄宿制:脱贫户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
1.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生每期625元。
2.非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期250元,初中生每生每期312.5元。
发放形式:转入学生本人银行卡(存折),学生本人不够条件办理银行卡(存折)的,可转入学生监护人(父母)银行卡(存折)
办理部门:就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