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 —— 西峰区南街幼儿园致家长一封信

嫣梦雨烟
创建于202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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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根据教育部发布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预警 ,汛期即将来临,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预防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幼儿园认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希望广大家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全面担负起监护职责,与幼儿园一起共同做好孩子的防溺水工作。

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

    每一起溺水身亡事故的发生,都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麻痹、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既苦口婆心对孩子进行教育,让孩子也能与大人一样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自觉管好自己,又警钟长鸣对孩子进行看护,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严防出现监管真空,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做好对自己孩子的安全教育,关乎其生命安全,因此,不论您有多忙,都要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当前处于溺水易发多发期,特别要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重点教育孩子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

    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熟悉水性切不可盲目下水营救,避免造成更多伤亡。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将防溺水安全教育放在心上,尤其在课后、周末或节假日期间,请您对孩子行踪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不管您有多忙,千万别让孩子处在无监管状态!如果您因工作无法陪伴孩子,请务必和委托监护人做好沟通,提醒他们看护好孩子,同时,通过电话、语音视频等方式,叮嘱孩子远离危险水域!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心协力做好防溺水工作,共同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西峰区南街幼儿园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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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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