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意见》 济管教体〔2022〕26号 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北海实验小学(北海路小学西校区)2022年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按照教育体育局划分的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原则组织招生。
(二)公正公开,阳光招生
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根据教育体育局招生实施意见分批次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 规范办学,均衡分班
对新入学的学生,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生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大致均衡。
(一)北海大道以北,汤帝北路以西,济渎大街以南,铁路线以东。
(二)北海大道以南,荆梁路以西,北蟒河以北,铁路线以东。包括下街、庙后居委会、荆渎华府、锦源花苑、和谐苑、地质队家属院、信隆花园等周边小区,三庄居委会可选择北海路小学西校区就读。
一年级:计划招生3个班,共135人。
二—四年级:各年级计划招收10名插班生。
五—六年级:学位已满,不予招生。
(一)属于我校招生范围之内,一年级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儿童。
(二)二—四年级插班生须属于我校招生范围之内。
凡在我校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下列批次条件之一的,学生监护人在规定时间2022年8月3日—8月8日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报名,未在此平台报名的学生无法录取。
(一)第一批次招生对象
1.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地、实际常住地和房产证相一致;
2.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相一致并在本地居住,提供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房产证;
3.现役军人子女可就近在其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部队驻地公办学校入学;烈士子女可就近在烈士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公办学校入学;符合《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规定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警察子女比照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安排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以及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警察、因公伤残警察证明,有相关证书的可交验证书;驻济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参照以上执行。
4.按上级文件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外来投资重点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在济源工作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安排入学。
5.监护人已购住房并实际居住,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契税等证明,以及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物业交费票据。
(二)第二批次招生对象
1.监护人已购住房,尚未实际居住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契税等证明。
2.外来经商办企业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非济源户籍),提供居住证(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租房的须有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由招生学校审核后入学。
(三)第三批次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济源户籍农村转移人口子女,原则上应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1.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经商办企业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在学校辖区内与父母有实际单独居住地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户口本、租房合同以及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有稳定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务工单位证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在学校辖区内与父母有实际单独居住地的,提供租房合同以及截止2022年7月底满6个月的工资表、及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交费凭证。
(一)招生宣传(7月15日—8月2日)
根据《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北海路小学西校区2022年招生公告》,在学校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并通过彩页、版面、微信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8月3日—8月8日)
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选择小学、初中学生信息采集入口进行报名,按照程序进行注册、填写信息、按招生范围选择报名点(即申请就读学校),所有学生只能在报名平台选报一所申请就读学校,请严格按照招生范围选择报名点:济源市北海实验小学。
我校于8月3日--8月8日设立现场报名点。凡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学生,监护人可带齐相关资料到学校,由工作人员协助现场录入。
(三)资格初审(8月20日-8月22日)
监护人按学校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要求:
①必须带入学儿童一同前来。
②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内容:户口本、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契税)、水电气物业交费票据、预防接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
③复印件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左侧装订,装订顺序如下:
第一页:封皮。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日、现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第二页:户口本复印页(与房产证一致的监护人所在页和学生所在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第三页: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复印页。
第四页:其他相关证件复印页(外来经商办企业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交验材料按招生公告中的要求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
1.交验证件后,原件返还本人,复印件留学校存档备查。
2.监护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自动取消该生在我校的录取资格。
(四)初审结果查询及申诉(8月24日)
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个人信息界面显示不可更改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允许再变更报名点。监护人对入学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到招生学校提出申诉。未通过审核的学生线下联系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中心校申请就读。如同意,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重新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选择报名点(申请学校),由招生学校通过系统进行资格审核。
(五)正式录取(8月27日)
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根据录取结果,于8月27日(10:00——11:30)到我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按通知书要求按时到校参加一年级新生入学培训。
咨询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值班电话:6665099
杨老师:19803908896
刘老师:17703898901
本公告解释权归济源市北海实验小学(北海路小学西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