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资助点燃希望,政策助力前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我园再次向您介绍“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请您仔细阅读。
资助内容
资助对象
在公办和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资助覆盖范围
对全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免除保教费,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贫困户幼儿,按照经批准的保教费标准据实免除;对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的贫困户幼儿,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保教费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经批准的保教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由幼儿家庭承担。贫困户在园幼儿按学籍进行统计和资助,跨县就读的幼儿由户籍地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在就读地享受资助。
资助标准
自治区本级财政对在幼儿园就读的贫困户子女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予以核拨,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贫困户子女实际缴纳的保教费标准高于每年1500元的,差额部分由幼儿园所在市、县级财政按照实际享受政策的人数对所在幼儿园予以弥补。民办幼儿园经批准的保教费标准高于每年1500元的差额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家庭收取。
申请程序
一、家长书面申请(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幼儿监护人如实填报《广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资助申请表》可在广西学生资助网www.gxxszz.cn下载打印或到所在幼儿园领取),向就读的幼儿园提交申请表原件和《居民户口簿》,以及有效《帮扶手册》或县级以上扶贫办开具的贫困户证明。
二、幼儿园审核上报(每年10月20日前完成)。幼儿园对该学年新申请的名单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是否真实有效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在各幼儿园醒目位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在资助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后,将该学年应享受本资助项目的所有贫困户幼儿名单汇总填写《广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汇总表》上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教育部门审批(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幼儿园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幼儿园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将最终确认的名单通知各幼儿园。区直幼儿园、市属幼儿园按照属地原则直接上报所在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对于提交材料完整有效的贫困户幼儿,公办幼儿园直接给予免除保教费;民办幼儿园实际收费标准高于所得补助标准的,可以收取差额部分的保教费。凡经过贫困户子女身份审核确认的幼儿,今后学年度在同一幼儿园申请相关资助时不需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身份认定。
教育资助,温暖童心;卓卓梦想,扬帆起航。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会积极践行教育资助的责任,进一步宣传学前资助工作,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学前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同各位家长朋友携手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