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汇印孟经理
创建于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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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成立时间 2 年(含)以上。

2、入驻小型微型企业 50 家以上,从业人员 800 人以上。

3.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 8 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公益性免费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工作量的20%。

4.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四种创业创新服务功能: 

(1)信息服务。提供可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 6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 4次以上。

(2)创业辅导。提供创业咨询、培训等服务企业 40 家次以上。

(3)创新支持。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 4 次以上。 

(4)人员培训。年组织各类培训 300 人次以上。 

(5)市场营销。年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合作等 2 次以上;组织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 2 次以上。 

(6)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 20 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 2 次以上。

(7)管理咨询。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 20 家次以上。 

(8)专业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 20 家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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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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