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连续经营 3 年以上、企业成立(转型)时间不超过10 年。
2.企业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3.营收 1000 万元-2000 万元的企业,近 2 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 25%;营收 2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 20%;营收 1 亿元-4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 15%;营收 4 亿以上的企业,近 2 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 10%。
4.营收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占比达到 2.5%;营收 1 亿元以下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占比达到 5%。
5.企业发明专利 2 件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少于 8 件,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 项。
6.企业近两年内最后一轮融资估值大于 10 亿美元、企业信用评分高于 85 分。